女咖啡师旺角警署附近纵火 官称可造成严重伤害 判囚4年半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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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咖啡师前年9月22日在旺角警署附近,将植物及纸皮放进火堆,早前被裁定暴动、纵火共3罪罪成。辩方今日(14日)求情时透露,被告患抑郁症及焦虑症,或影响她的判断力。法官判刑时指,她当时行为对在场人士可造成严重伤害,而当时也使道路受阻,情节严重,最终判她囚4年半。

被告萧乐婷(27岁,咖啡师)被裁定于前年9月22日,两度在旺角太子道西与弥敦道交界用火损坏财物及参与暴动。

求情称患抑郁及焦虑症

辩方求情指,被告患有抑郁症及焦虑症,或影响她对事物的判断力,望法庭考虑事件不涉大规模暴力,整体来说属平静,集结人士见到警方到场后便散走,被告身上没有武器及纵火工具,可予以轻判。

当晚多人在警署外集结

法官姚勋智指,片段所见事件不涉及策划,当晚多人在旺角警署外集结,有人持砖,亦有人用镭射光进行照射,警方发出多个警告,群众也不散去。被告将植物及纸皮放进火堆助燃,现场火光熊熊,对在场人士可造成严重伤害,而当时也使道路受阻,情节严重。

姚官早前裁决指,透过观看涉案片段、被告被捕后所拍的照片、在庭上观察被告,比对将植物及纸皮放入火堆的女子与被告的特征,认为涉纵火女子的金黄马尾、眼镜款式、衣著装束、白色波鞋、背包款式及颈后纹身,与被告在当晚被捕后被拍摄到的完全相符,裁定被告在场出现并参与纵火,毫无疑问亦是参与暴动者。

案件编号:DCCC33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