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年初放宽伤残车位停泊资格 申诉专员主动调查泊位滥用情况
运输署今年1月底开始,逐步开放路边残疾泊位,予持有“司机接载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士泊车证明书”(灰证)的人士使用,令可使用伤残人士泊位者数目顿时大增一倍。申诉专员赵慧贤今(23日)表示,新措施实施后,署方接获多宗投诉指,“灰证”的人士涉嫌滥用有关泊位,惟执法人员难以分辨“灰证”持有人驾车进出相关泊位时,是否正接载其指定的残疾人士,遂决定主动调查路旁残疾人士专用泊车位的措施及使用情况。
申诉专员公署发稿指,运输署放宽残疾人士泊车位措施后,当局便接获投诉指,新政策令路旁残疾人士专用泊位供不应求的情况更趋严重,加上有持“灰证”的人士涉嫌滥用有关证明书,包括长时间占用,或在没有接载残疾人士的情况下使用路旁残疾人士专用泊位,因而减低了残疾驾驶者使用有关泊位的机会。
另外,亦有意见认为,执法人员难以确定“灰证”持有人驾车进出相关泊位时,是否正接载其“灰证”指定的残疾人士,为执法构成挑战。
赵慧贤说,运输署准许灰证持有人使用路旁残疾人士专用泊位,顾及未能驾驶并且因下肢肢体伤残导致行动不便的人士之出行需要,形容本意良好,惟残疾泊位数目有限,若缺乏有效的监察机制,可能会影响真正有需要使用该些泊位的残疾人士,署方遂就此展开主动调查,研运输署有关路旁残疾人士专用泊位的工作,包括“伤残人士泊车许可证”(蓝证)及证明书的签发情况,专用泊位的供应和使用条件,以及对专用泊位使用情况的监察等,并在有需要时提出改善建议。
残疾人士专用的路旁泊车位,以往只供持有“蓝证”的残疾驾驶者使用,运输署1月29日起采取新措施,将有关泊位的使用资格扩展至持有“灰证”人士,以方便他们接载指定的行动不便残疾人士出行。根据运输署资料,本港约有450个残疾人士专用的路旁泊车位,截至3月中,该署共发出了1,816张“蓝证”及1,790张“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