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少女认刑毁优品360免拘留 上诉庭认为太轻 还柙先取更生报告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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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少女16至19岁少女,前年修例运动期间,与他人一起破坏被指为“蓝店”的“优品360”,承认刑事毁坏罪后,被判感化或社会服务令。律政司认为判刑过轻提出覆核,并指4人涉与其他同党分工合作,令店内客人惊慌而逃。上诉庭三名法官今(15日)听取陈词后,认为原审判刑明显过轻,遂撤销该判刑。法官先为4名被告索取更生中心报告,把判刑押后至10月7日,期间4名被告需还柙看管。

原有判刑全被取消

四名被告:陈佩茔(18岁)、曾梓嫣(18岁)、16岁少女和黄斯曼(19岁),早前一项刑事毁坏罪,控罪指她们前年10月13日,在新都会广场5楼“优品360”内,损毁彩鸥国际有限公司的财产。除16岁少女被判感化令24个月外,其他三名被告均判社会服务令240小时。此外,4人亦须要赔偿1134.5元予“优品360”。法官撤销她们原本的判刑,并需还柙看管后,有多名女亲友在庭外痛哭。

控方指被告与同党有分工合作

律政司的代表今陈词指,4名女被告和与案中其他同党有分工合作,分别负责撑伞和扫跌货架,当时店内的顾客惊慌而逃,强调案情严重,认为应判拘留式刑罚。

代表被告的律师回应称,4名被告案发时年轻,受网上号召影响而犯案,案发至今的两年间已没有犯事。原审的判刑或有不足,但非明显错误致上诉庭需作出干预。

案件编号:CAAR8/2021

控方就修例案件要求覆核刑期的主要案件,大部份都改判拘禁性刑罚。(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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