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会案|12人认罪下周三判刑 何俊仁称坚持举办是道德责任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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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资深泛民人士去年在警方没有获批准的情况下,仍坚持到维园出席六四晚会,事后被控参与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其中12人,包括张文光、麦海华,已及已因其他罪名在囚的杨森及何秀兰等,今日(9日)在区域法院认罪,料会在今及明天听取众人的求情,其中何俊仁指,支联会30年来风雨不改,坚持举办集会,展示六四真相,是道德责任,希望法庭判刑时考虑其历史背景。案件押后至下周三判刑。

12名认罪的被告包括:工党创党副主席何秀兰、民主党杨森、社民连梁国雄、民阵召集人陈皓桓、民主党尹兆坚、支联会副主席何俊仁、立法会前新界西议员朱凯廸、荃湾前区议员赵恩来、支联会前常委麦海华、支联会常委张文光、工党主席郭永健及民主党梁国华。各被告在本案中并没有任何保释令,除了部份被告因涉其他案件在服刑或被收柙外,5名被告:张文光、麦海华、郭永健、赵恩来及梁国华仍可自由出入。

张文光等仍获准保释的被告先后到庭。(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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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人全部承认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指他们于去年6月4日,在维多利亚公园,参与未经批准的集会;另外,何俊仁、陈皓桓、尹兆坚、张文光、郭永健、赵恩来、麦海华等7人,则再承认一项煽惑罪。

何俊仁求情指坚持举行集会是道德责任

何俊仁求情时说,支联会30年来风雨不改,坚持举办集会是道德责任,展示六四事件的真相,防止史实被扭曲或洗白,希望法庭判刑时考虑历史背景。

陈皓桓及梁国雄的代表律师,求情时指当晚整个集会和平进行,并没有影响公众秩序的风险,维持的时间较短,规模亦较小。

12名认罪的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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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基于疫情严重拒绝集会申请

案情指,支联会去年向警方申请于6月4日在维园举办公众集会,警方基于疫情严重,考虑到公共卫生的风险,拒绝集会申请。

不过,李卓人及何俊仁于当年6月1日在维园的记者会中,提到支联会仍会到维园悼念“六四事件”,呼吁市民在全港各区进行默哀,而支联会将在维园外派蜡烛,冀市民在全港不同地方点起烛光。

多名被告有在维园举起蜡烛

案发当日,何俊仁、陈皓桓、尹兆坚、张文光、郭永健、赵恩来、麦海华均有份在维园水池点著及举起蜡烛,李卓人并进行发言,呼吁市民要继续悼念,在全港各区点起蜡烛,亦大叫口号“平反六四”、“追究屠城”、“结束一党专政”、“建设民主中国”等。

该7名被告在李卓人发言时,一直手持蜡烛站在旁边,也在李卓人叫口号时作出和应,显示他们的支持、鼓励及参与。

12名被告均有到场悼念

案中12人均有到场参与悼念,有被告拉开围封足球场的铁栏,并进入足球场继续高叫口号,期间有被告曾在地上摆放白花。活动期间,有不知名人士高叫香港独立的口号。

8名将于11月面对审讯的被告及所涉罪名。(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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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等8被告不认罪11月审

8人表示不认罪并会在11月1 面对审讯,他们包括: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民主党胡志伟、支联会主席李卓人、街坊工友服务处梁耀忠、前记者何桂南、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支联会秘书蔡耀昌、支联会常委梁锦威。

黄之锋等已认罪 梁凯晴已服刑完毕

4人认罪被告包括: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及梁凯晴,他们早前各承认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被判囚4至10个月,其中梁凯晴已刑满出狱。

案件编号:DCCC887-884、886-889、891、89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