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会案|12被告将认罪 黎智英等8人否认指控11月审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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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何俊人等多名泛民人士,被指去年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仍到维园出席六四晚会,因而与另外被指参与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由于部份被告早前仍未决定答辩去向,他们今(23日)再于区域法院提讯。经过今日提讯后,包括何俊仁、梁国雄等12人表示将会认罪,并会于9月9日正式答辩,另黎智英等8人则表示不会认罪,案件会于今年11月1日开审,并会于10月13日进行预审。原准保释的被告均准继续保释。
案件原共渉26名被告,其中4人已认罪,另两人包括罗冠聪及张昆阳被控时已不在港,仍有20名被告有待法庭处理。部份被告早前已向法庭表明其答辩意向,今日案件再提讯以处理未表明意向的被告,包括:何俊仁、黎智英、陈皓桓、尹兆坚、梁耀忠、张文光、郭永健、赵恩来、麦海华、梁国华、梁国雄、朱凯廸。
经今日提讯后,表示会认罪的12名被告包括:工党创党副主席何秀兰、民主党杨森、社民连梁国雄、民阵召集人陈皓桓、民主党尹兆坚、支联会副主席何俊仁、立法会前新界西议员朱凯廸、荃湾前区议员赵恩来、支联会前常委麦海华、支联会常委张文光、工党主席郭永健及民主党梁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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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不认罪并会在11月1 面对审讯的8人包括: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民主党胡志伟、支联会主席李卓人、街坊工友服务处梁耀忠、前记者何桂南、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支联会秘书蔡耀昌、支联会常委梁锦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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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早前已有4人认罪,包括: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及梁凯晴,他们早前各承认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被判囚4至10个月,其中梁凯晴日前已刑满出狱。
案件编号:DCCC 857-875、877-884、886-889、891、89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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