㓥房租管|张宇人预告将提出修订 不多于两个家庭入住可豁免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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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日前接纳㓥房租务管制研究工作小组的报告,并拟立法实施㓥房租务管制。不过,会上不少议员质疑分间单位的定义太阔,担心日后难以执法。
立法会今日(16日)讨论有关的条例修订草案,饮食界立法会议员张宇人在会上“预告”,将会提出修订,若有业主将单位分租予他人,连计业主家庭自住,单位合共有不超过2个家庭入住,便应可豁免。
不过,有关注组织则认为,现时的定义可保障更多不适切住房租户,亦不解为何不能规管分租房间的业主,“如果业主系好嘅,根本唔需要担心受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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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海恩:罗便臣道租一间房畀人都算系㓥房

运房局主任(特别职务)陈嘉信重申,根据现时建议的分间单位定义,政府不会理会单位的内部间隔,只要图则或公契内显示属於单位的一部份,便会受规管,即无论单位有否改建或改动,都并非政府的考虑范围,故日后条例将可包涵床位、太空仓、天台屋等。

有多位立法会议员担心,在此定义下,即使业主只租一间房间予他人都同样受规管。容海恩直言:“罗便臣道租一间房畀人,原来都算系㓥房。”她质疑在定义太广阔下,日后难以执法,较难帮助真正水深火热的基层㓥房户。

饮食界立法会议员张宇人批评,现时条例的涵盖范围很宽,日后将会提出修订,倘单位合共有不超过2个家庭入住,便应受到豁免。(资料图片)

饮食界立法会议员张宇人表示,今次条例明明只规管㓥房,但现时涵盖范围却很宽,又批评与官员对话如“对牛弹琴”。他称将会推出修订,若有业主将单位分租予他人,而连计业主家庭,单位合共有不超过2个家庭入住,便应可豁免。换言之,若单位是业主自住,并分租予不多于一个家庭,便不用受条例规管。

局方称甚少私人屋苑分租房间

运房局副局长苏伟文在会上回应指,即使业主只出租一间房间,但不排除他们亦会滥收水电费等。陈嘉信又说,根据最新的调查数据,全港约有11万间㓥房,当中已包括分租房间的数字,并被归纳为“板间房”,而局方亦曾向统计处及顾问公司查询,了解是否有人将私人屋苑单位分租,对方声称“甚少”、“好少”,故他认为在此定义下,日后不会有大量单位受规管。

运房局主任(特别职务)陈嘉信表示,坊间并无太多私人屋苑分租单位。(立法会直播)

关注团体:可保障更多不适切住房的租户

观塘㓥房居民关注组组织者陈颖彤表示,政府现时的定义广阔,可保障更多不适切住房的租户,例如板间房、太空舱、笼屋等,加上现时㓥房租务市场混乱,多加规管是好事。她又指,不明白为何分租房间不能规管,“如果业主系好嘅,根本唔需要担心受规管。”

此外,陈嘉信又在会上重申,村屋虽然有㓥房,惟情况不严重,但由于村屋无图则,故这类㓥房不会受规管。陈颖彤则表示,㓥房租管应包涵村屋及寮屋,又指虽然这类单位无图则,但相关部门只要巡查便能得知是否存在㓥房。她又指,过去曾见过有单位“一㓥七”,担心在无规管下,情况会越来越差,甚至出现“黑市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