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长遭廉署起诉 涉一年内向下属索逾21万元贷款 仅还4.9万元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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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1日)落案起诉一名前警长,控告他涉嫌未经许可从8名警员接受多笔贷款,合共21.6万元,而当中7人为被告所属军装巡逻小队的下属。案情指,他只向其中1名警员还款4.9万元。
该名前警长于今年2月底离职,他被控共12项控罪,即一项订明人员索取利益罪名及十一项订明人员接受利益罪名,均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3条。

廉政公署今日(11日)落案起诉一名前警长,控告他涉嫌未经许可从8名警员接受多笔贷款,合共21.6万元。(资料图片)

涉案的前警长为43岁的黄世雄,他于1995年加入警队,其后辞职并于今年2月底离职。案件发生于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被告当时为警长,先后驻守边界警区特别职务队及落马洲分区军装巡逻队一个小队。

其中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或约于2019年11月4日,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向一名同于落马洲警署工作的警员,索取一笔20万元的贷款。

一名前警长涉于一年内向下属索逾21万贷款。(资料图片)

另外四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9年10月21日至11月20日期间,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先后从上述警员接受四笔贷款共16.1万元,每次金额由2,500元至133,500元不等。其中一笔5000元的贷款,被指是在被告向对方索取20万元贷款前收取。余下3笔共15.6万元的贷款,则于被告向对方索取贷款后收取。

被告获准保释 周五于粉岭裁判法院答辩

余下七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20年8月13日至9月16日期间,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先后从另外7名警员接受7笔贷款共5.5万元,每次金额由2,000元至2万元不等。该7名警员为被告所属军装巡逻小队的下属。

廉署调查显示被告从上述8名警员接受贷款合共21.6万元,但只向其中一名警员归还了49,500元。廉署早前接获警方转介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该名前警长。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周五(13日)在粉岭裁判法院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