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五方案处理公务员合作社重建 划一补地价、豁免印花税
市建局去年在九龙城区启动两个公务员建屋合作社(合作社)楼宇重建试点项目,分别为盛德街/马头涌道发展项目(盛德街项目),以及靠背垄道/浙江街发展计划(靠背垄道项目),其中盛德街项目重建后,可提供约640个单位,比目前约150个单位增加3倍多。
市建局行政总监韦志成今日(1日)发表网志,指市建局开创五项措施处理合作社楼宇重建,为业主制定“合情、合理”收购方案,当中包括首设“划一补地价呎价”方案,以项目最低补地价划一计算;市建局亦弹性安排“大家庭”单位购买两个单位,以减低“分户”影响;豁免未补地价业的相关行政费、额外印花税等。
韦志成在网志指出,过去一年市建局与多个政府政策局和不同政府部门,在散社、补回地价、支付印花税、补偿方案等事宜,召开了20多次跨部门会议,在市建局的参与和协调下,就收购方案提出五项新措施。
第一,由于申请补地价单位的位置、楼层、座向及景观等因素会影响所需支付的补价,以盛德街项目为例,由于楼宇欠缺升降机,低层单位的价值较高层单位为高,补价金额亦会较多,粗略计算可以相差超过三成。
以最低补地价呎价计算全部单位需支付金额
因此,市建局首设“划一补地价呎价”,以整个项目内获评估为最低的每平方呎补地价,划一作为适用于项目内所有单位需支付的每平方呎补价,相关差额将由市建局支付。
“分支家庭”可购两个安置单位
第二,合作社楼宇单位的面积一般超过800呎,最大单位1,600呎,不少家庭已经是“三代同堂”、甚至是“四代同堂”。在新单位重置方案下,合资格前社员自住家庭,如涉及“分支家庭”,他们在接受市建局的收购建议后,可购买最多两个安置单位。
而在选择安置单位的类别时亦具弹性,可购买两个专属安置屋邨的资助出售单位、或一个资助出售单位和一个焕然壹居单位等不同组合,减低重建对需要“分户”家庭的影响。
第三,未补地价业主可以获政府豁免在补地价时原需要支付的5万多元行政费;前社员从法团取得业权所涉及的从价印花税,以及业主因为将业权转售予市建局所涉及的额外印花税,合计约数10万元甚至超过100万元的税项,亦不用缴付。
专责小组协助联络海外业主散社
第四,为了缩短“散社”程序,市建局特别委派专责小组和委托有散社经验的律师行为法律顾问,提供免费法律支援服务。在盛德街项目9个合作社中,原本余下一个涉及12个单位的合作社仍未解散,当中有3名社员已移居海外。市建局和法律顾问逐一联络9名在香港的社员,再越洋与余下3个社员联络,协助召开会议,议决散社,最终只需花约一年的时间便完成散社及取回业权的程序,较自行散社缩短了18个月。
第五,在土地补价金额方面,市建局促成政府检视合作社社员缴付土地补价的评估基础。由去年6月起,以合作社旧楼的“现有用途土地价值”作为评估合资格个案补地价金额的基础,相较以往以“土地重建后价值”作为评估基础的金额,减少了四成甚至五成。
韦志成指,希望上述方案出炉后,盛德街项目的合作社单位业主,稍后收到市建局收购和补偿方案后,了解到目前方案在“合情、合理”原则上,已平衡居民的需要和公共资源的有效运用,体会市建局的诚意和努力,接纳收购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