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田有农庄疑先破坏后发展 城规会照批申请 环团斥纵容违例
新界再出现疑似“先破坏,后发展”个案!锦田大江埔一个农庄,近日获得城规会有条件批准经营休闲农庄及露营车度假营。但《香港01》发现,该个农庄疑早已开始经营,并以分拆农地出售或出租手法牟利。有人在2014年已将该处的大量植被移除,令人质疑破坏行为与发展有关。环保团体批评规划署、城规会纵容情况,担心吸引更多投资者以此类手法发展农地,进一步破坏生态环境。
城规会在上周五(13日)有条件批准有关申请,容许申请人在大江埔一幅占地约5.7万平方呎农地上,发展为期三年的休闲农庄及露营车度假营。记者翻查资料,范围内地段主要由一间有限公司持有,该间公司亦即今次的申请人。
2014年网上已见农地售卖广告
不过,资料显示,早于2014年,网上已出现大江埔农庄的农地售卖广告,每平方呎卖888元,一幅900平方呎叫价80万元。记者近日前往农庄查探,到访当日农庄不作开放,周围用木板围封,内里有分割成多份的农田、构建物;部分地方已铺上石屎,亦有农夫在场洒水,发展具规模,估计已经营好一段时间。综合网上资料及现场观察,农庄涉嫌在未获批准前已开始偷步经营,违例发展。
农庄的一名梁姓女职员向记者承认,农庄内分割成多份的农地可租可买,但当被问及是否营运已久,以及有否偷步发展,均拒绝回应。记者其后曾联络农庄,对方指只是租客,著记者向发展商查询。
卫星地图显示或先破坏 后发展
世界自然基金会香港分会比对Google不同年份卫星地图,发现在申请获批前,有人已将申请范围内大量植被移除,附近亦出现填塘行为,质疑是典型的“先破坏,后发展”。
据城规会文件,规划署总城市规划师/城市设计及园境、渔护署分别提及在2014至2015年,申请地点出现移除植被及填塘。不过,规划署在文件中指,目前并无开展针对该处违例发展的执管行动,只提到申请范围附近于2009至2010年出现过填塘及非法倾倒废料。最终,有关申请获城规会有条件批准。
WWF对事件“极度失望”
世界自然基金会(WWF)香港分会环境保护主任刘兆强一直有关注事件,他对于城规会批准申请感到“极度失望”,形容对方等同支持农地商品化。他更加担心城规会今次开出坏先例,令以往申请发展休闲农庄而遭城规会否决的团体死灰复燃,再次提交申请,倘若获批准势必进一步破坏生态环境。
长春社批助长偷步违例发展
长春社助理公共事务经理吴希文批评,申请者一开始已涉及偷步发展。“明明你未申请,但又经营咗先,做咗一段时间又再去申请。哪怕你获批与否,都已经系偷步做法。”他同样担心城规会的做法会助长更多违例发展,“城规会咁样批咗,俾人以为日后做类似事情都可以先偷步,营运一段时间后再申请。”他强调,涉事地段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已进行过平整土地、铺石屎工程,对申请仍然获批感到难以理解,“如果佢唔系违法,咁点解要申请?”
根据城规会资料,涉事范围约有两成用地铺上石屎。吴希文表示,休闲农庄发展一般涉及土地平整、铺石屎及兴建构筑物,严重破坏土地质素,倘申请人放弃经营,日后将难以还原及再作耕种用途。
规划署初步回复指,城规会2011年起采取针对“先破坏,后发展”的措施,若证实申请地点有违例发展,城规会会按未经破坏前的土地状态审议规划申请,而城规会在考虑规划申请时,一般会顾及的规划因素包括拟议发展计划对交通、环境、生态、排污、景观等方面的影响,以及政府部门和公众人士的意见等。
不过,有关农庄涉嫌在取得城规会批准前已偷步营运,并且分割农地作租卖用途,以上行为是否违法,规划署则未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