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涉向2女取折扣买Chanel 官称不排除优惠出于友谊裁罪脱
女警处理一宗代购名牌货骗案的投诉,事件终和解处理。女警涉嫌向该案的两名女事主询问购买Chanel和Celine等名牌手袋的折扣,并以优惠价购得Chanel手袋、Gucci运动鞋和钻石耳环等。女警和该2名女子被廉政公署控告索取及提供利益等7项罪名,裁判官今(15日)称控方未能证明3人事前有协议,认为两人向女警提供折扣时,或因她们是朋友,而非作为报酬或诱因,故裁定3人全部罪名不成立,但指另两名女被告自招嫌疑,拒绝她们的讼费申请。女警散庭后与其中一名女被告拥抱哭泣。
三名女被告为李倩华(30岁,女警)、梁慧嘉(46岁,时装店部门经理)及庄澳琳(32岁,珠宝公司文员)。李被控4项公职人员索取利益和1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梁和庄各被控1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
控罪指,李于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期间,分别向梁和庄,以及庄诗敏和黄姗姗索取折扣价和低于市价,购买一个Chanel手袋、一个Celine手袋、一件童装品牌Nicholas & Bears产品、一对Gucci运动鞋和一对耳环作查案报酬。其中庄诗敏和黄姗姗拒绝提供利益。
诈骗投诉终和解处理
控方证人庄诗敏于2017年为他人代购奢侈品未有供货,涉诈骗罪被捕,由李倩华负责调查跟进,梁慧嘉及庄澳琳为该案报案人。庄在同年10月25日与梁和庄签署和解协议,庄愿意还款给二人。李在事后经梁和庄以优惠价购买Gucci运动鞋等名牌货品。
就李涉嫌2项向庄诗敏索取利益罪,庄供称被捕后问可否保释,李回答指涉及金额太大,不能保释,李亦在警署问过她可否员工折扣买名牌手袋,称是“畀紧机会”庄不作起诉,着她一个月内处理妥当还清款项。庄指她再到警署报到时,李重提名牌折扣的事。
认为李非明显参与和解
暂委裁判官许肇强裁决时称,控方未能指出李收取利益的具体作为或不作为是甚么,促成骗案和解的是李的上司林警长,故不认同李有明显参与。他表示从3名被告的对话可见,李不是贪婪的人,对另外两人有防范和戒心。
李问折扣有其他警员在场
庄指李问及折扣时态度严肃,有警员在场,较后时才记起被告有问Chanel和Celine手袋折扣。许官认为庄作供前言不对后语,出现两个版本,法庭不能依赖其供词。
未见三人有协议
许官续指,控方需要证明李收取利益的性质是作为报酬或诱因,梁和庄获全数退款后不再追究,报案目的已经达到,对李别无所求。一般市民会视收回款项和签署和解协议,等同案件结束,她们事后透过讯息向李道谢,帮她购买名牌产品。
三人有相约吃饭拍照
许官称,控方未能证明3人在骗案调查期间和收取欠款前已达成协议,她们的通讯纪录没有丁点儿蛛丝马迹。而且她们相约吃饭拍照,有共同Whatsapp群组,可见向女警提供折扣是因为她们是朋友,并非作为报酬或诱因。控方未能举证至毫无合理疑点,故许官裁定3人全部罪名不成立。
梁和庄的代表律师随即提出讼费申请,许官指她们有自招嫌疑,的确有用员工折扣提供优惠,加上被告违反公司使用员工折扣的规定,他认为被告不能以无知的借口犯法,拒绝两人的讼费申请。
案件编号:WKCC132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