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恋女警疑遭一情人所伤 却遭另一人发现 作证被指不诚实
一名女警同时与两名男警拍拖,惟她与其中一男友吵架时,为不想让对方看其手机,两人纠缠间疑遭对方捉著前臂近5分钟,但最后二人平静下来,更一同坐至天明及一起吃早餐。事后该男友更有载她返工,惟有次返工后即被其另一名男友带走,及载她往报警。案件今(25日)在观塘法院开审,女警却称当时的伤势是意外造成。裁判官称不会形容她是骗子,但认为她并不诚实可靠,最后裁定涉袭击的被告罪名不成立,兼得堂费。
女事主同时与两男交往
男被告蔡智浩(28岁)报称公务员,否认一项普通袭击罪,指他于2020年8月18日,在观塘秀茂坪富华阁一个单位袭击女事主冯嘉茵。
裁判官杜浩成在裁决时覆述案情时指,女事主冯嘉茵案发时和另一名男警姓林男友拍拖一年多,她亦和被告拍拖约3个月,她同时与被告和林保持情侣关系。
称遭被告捉住前臂5分钟
冯供称,被告当天凌晨2时半到她居所,二人倾谈感情问题时有争拗,被告欲查阅她手机,惟她拒绝,她左手拿着手机,右手保护自己。被告想抢她手机时,捉住她左手约5分钟,她一度推开被告,叫他不要走过来。她挣扎后失平衡跌倒地上,并称因为当时大家互有推撞,她曾不小心撞到家私。
吵架过后同坐至天明
被告其后扶起她,二人冷静过后就没再争吵,在房内坐至天亮,早上更一同吃早餐,被告又陪同冯就感冒咳嗽看医生,但没有提及过其瘀伤。冯表示,手臂的红肿相信是被告捉住手时导致,但以为瘀伤很快散去,故没有看医生。翌日,冯告诉林她和被告关系。
另一男警男友知悉报警
一天后,被告驾车送冯去湾仔上班,林随即在湾仔载冯返回住所,并报警称冯被打受伤,她之后到联合医院求医。冯录取口供时称瘀伤是意外造成。她庭上承认不涉及袭击。亦向家人指瘀伤是搬东西时撞到,她作这解释是免别人担心。
官质疑女事主未向家人求助
杜官裁决时称,控罪不能在毫无合理疑点下成立,被告无罪释放。他表示,法庭不会形容事主为骗子,但她的证供不诚实可信,质疑若被告行为是恶意暴力,为何她不大叫向邻房家人求助,冯也未能解释其膝头、胸口等其他部位的伤势原因。他指,冯多次供词,包括在庭上,均没有表示自己被袭击,并指瘀伤是意外造成。
直指女事主一脚踏两船
杜官续指,对于案发时与冯同住的兄长是否在家,冯和母亲庭上供词前后矛盾,认为事后冯与被告共膳并相处多个小时的行径不一致。杜认同辩方所说,冯“一脚踏两船”该3个月是误导林,令林以为是她是林的唯一情人。
案件编号:KTCC160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