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向全港幼稚园派发国家教育部特选国安读本 助教师参考教学
撰文: 邓颖琳
出版:更新:
港府积极推动国安教育,教育局继早前向中小学派发国家教育部部长陈宝生选取、内地法律学者王振民等编写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读本》后,本月起再向设本地课程的幼稚园分派该读本,每间学校会有7本作为教师参考书。
教育局致学校通函中,再次提醒校方须协助幼儿认识“香港是国家的一部分”及“作为中国人的身分”,助学生初步认识国家及中华文化,培养国民身分认同。
教育局昨日去信全港提供本地课程的幼稚园,重申“初步认识中华文化及作为中国人的身份”是《幼稚园教育课程指引》中“个人与群体”的学习期望之一,提醒幼稚园教师可按幼儿的认知发展和能力,助学生初步认识国家及中华文化,“培养国民身份认同,亦须教导学生遵守法规,爱护公物,尊重关爱别人,成为良好公民”。
教育局表示,本月起分批派发《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读本》至全港有开设本地课程的幼稚园,相信读本可支援教师“正确认识和推行国家安全教育”。因读本数量有限,每间幼稚园一律获发7本。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读本》分八章,包括介绍国家安全概念与立法,香港立国安法的必要性、依据、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和机构设置,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及责任、案件管辖及办案程序,以及港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等。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早前撰文回应七一铜锣湾“刺警”案时,亦有引用部份读本内容,解释《港区国安法》第27条的“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读本中形容,“宣扬”是指宣传、辩护或颂扬恐怖主义理论及行为,任何人不得以言论、出版或新闻报道自由等理由,鼓吹或为恐怖主义活动、信念或理论辩解;亦不可为危害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或社会公共秩序的“揽炒”口号或主张宣传或喝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