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示威现场被截涉藏易燃品 警员称现场多人聚集 但无人咁样跑

撰文: 陈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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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0月有网民号召“18区开花”示威行动,荃湾有示威者堵路等,18岁男学生被裁获时被发现管有2支含化学品的易燃液体和1支喷漆,被控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案件今(5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警员供称迎面跑来的被告遭追截,故埋伏在私家车前截停他,形容“无其他人咁样跑”,被告当时被以非法集结罪被捕。

被告何骏贤(18岁,学生),被控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指他于2019年10月13日在荃湾广场外的海盛路,管有1个载有144毫升的六氢化苯及六氢化甲苯、180毫升高度易燃有机溶剂异丙醇及0.02克疑似二氧化矽固体的胶樽;1个载有130毫升的六氢化苯及六氢化甲苯、7毫升高度易燃有机溶剂异丙醇及0.61克淀粉固体的玻璃樽;以及管有1支喷漆,意图损坏他人财产。

被告何骏贤否认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陈家怡摄)

见男子脱下背包跳入花槽

警员孙咏斌庭上供称,案发时见到海盛路荃湾广场的门口,有群身穿黑衣和戴口罩的人准备冲入广场,有一名深蓝色衫男子揹着黑色背囊反跑向王少清中学,他正被防暴警员追截,期间他尝试除下背囊,跑至H&M服装店外掉下背囊,并跳入花槽。孙和另一防暴警员相撞倒地,孙捡回背囊。

警署警长赵卓威称见被告何骏贤被防暴警追,意识到要截停他。(陈家怡摄)

警长称无见其他人咁样跑

警署警长赵卓威供称,他和警员前往荃湾广场时,穿黑衫的被告背向大会堂,并沿海盛路荃湾广场朝他跑来,他身后有一名警员追着他,前面的同僚亦意识到要截停他。被告穿越行人路的花槽,跑出海盛路马路横越行车线,赵也跟随。

赵在祈德尊新邨的7-11便利店外停泊的一辆黑色七人车车头埋伏,截获被告时二人跌倒并制服被告在地,当时地上有一副眼镜,印象中是被告混乱间掉下的。赵又称,他下警车时有一群人在荃湾广场门口集结,被告却被防暴警追截,当时“无其他人咁样跑”。辩方律师向他指出,跳过花槽的人不是被告,他表示不同意。

警员曹景文承认因写漏咗而没有把为被告上手铐的事记下。(陈家怡摄)

被告当时身上无身份证

警员曹景文指,当天荃湾广场有寿司店遭人破坏,他奉命到场处理,迎面跑来的被告被警员追截中,他穿过圆墩围公园。曹在祈德尊新邨的7-11便利店外将他锁上手铐,以非法集结罪拘捕他。

当时被告身上没有身份证,其中一只手上戴有手套,附近有一顶相信属于被告的黑色鸭舌帽。曹称被告被捕时没有戴口罩,他没留意被告曾脱下口罩。曹同意上手铐是武力使用,需要记录,但他因“写漏咗”,故没有在书面供词和记事册提及。

案件编号:WKCC24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