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涉前年喷光时标语认刑事损坏罪 须赔偿5千元候判

撰文: 陈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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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男子涉前年10月凌晨在青衣长青邨,以喷漆涂鸿隔音屏障和马路,写有“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及“陈彦霖沉冤待雪”等字句。他遭警员发现并当场拘捕,被控两项刑事损坏罪。他今(2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准保释候判,须赔偿清洁费共5,400元。

被告梁智辉(51岁)承认两项刑事损坏罪,控罪指,他于2019年10月24日在青衣长青邨青葵楼地下对开,无合法辩解而损坏属于路政署的财产,即分别为隔音屏障和行人过路处,意图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损坏。

裁判官指涂鸦数量多 但相信被告有悔意

案情指,警员在车上巡逻时目睹配戴黑色帽子和口罩的被告于当天凌晨2时许,戴着手套以红色喷漆涂鸿隔音屏障。警员上前截查他,当他尝试逃去时将他制服,并在他身上搜出一个信封,上面写有和涂鸿相同的字句,包括“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陈彦霖沉冤待雪”和“721唔见人”等8句。他亦管有红色、黑色和白色各一罐喷漆,及后承认涂鸦该些字句。

辩方求情称被告患有10多年情绪病,他的家人在求情信内指被告愿意照顾家庭。前雇主则表示,被告虽有情绪病,但工作表现良好,后来因病情恶化才辞职。精神科报告和心理报告显示,被告的病情反复,情绪在2019年受社会事件影响。辩方续指,他已有悔意和没有案底,望法庭轻判。

裁判官香淑娴认为涂鸦数量多,但考虑到被告认罪和配合警方调查,相信他有悔意,待索取背景和社会服务令报告后,于7月23日判刑,期间准以原有条件保释。就两项控罪,被告须赔偿清洁费共5,400元。

案件编号:WKCC113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