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女生认刑毁葵芳优品360 官斥无法无天 判社会服务令及感化

撰文: 陈家怡
出版:更新:

前年10月13日有网民发起“十八区开花”示威,7人涉破坏葵芳新都会广场的店舖“优品360”。当中4名16至19岁女生被控一项刑事毁坏罪,案件今(10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批评今日判刑的4名被告“无法无天”,为他们索取感化报告后,其中3名被告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另一名未成年少女被判24个月感化令。

被告陈佩茔(18岁)、曾梓嫣(18岁)、16岁少女和黄斯曼(19岁)报称学生,她们同被控前年10月13日在新都会广场5楼“优品360”内,和一名身份不明者损毁彩鸥国际有限公司的财产。

求情称受媒体影响

辩方求情时指,陈犯案时受媒体影响,她已经反省;曾则即将考中学文凭试,班主任对她犯案感到震惊,感化官认为她是诚实、守规矩的学生;黄平时做兼职帮补家计,照顾卧床的母亲,她表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官称判监亦不为过

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再次斥责被告的行为无法无天,就算判监亦不为过,但考虑4人年轻,并已经还押,判处非监禁式刑罚。已成年的3名被告各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而16岁女被告的感化报告正面,学业和操行良好,罗官考虑到她容易受他人影响,判她24个月感化令,让她可以专注学业。各人亦须要赔偿1134.5元予“优品360”。

同案的一名17岁学生和54岁无业被告,早前已认罪,分别被判入更生中心和监禁8个月。

案件编号:WKCC3188/2020

前年优品360多番遭人破坏的情况。(详看下图)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