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务员涉奸女友女儿 被告觉管教不当遭诬告 认曾拍事主乳头私处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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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父后居于院舍的女子,年满16岁后搬回与母同住,却疑遭母亲当仓务员的男友多次强奸。控方今日(23日)在庭上播放被告与警方的录影会面,他承认觉得女事主“好曳”,并会对她严厉管教,曾因她不听话而用籐条等责罚她,但坚称没有强奸女事主,又认为她可能不满管教方式而出现报复心。不过,他承认自己曾拍摄女事主的乳头及私处,并即解释只因“贪玩”及想用作收藏,称拍摄时无当事主是女儿。

任仓务员的42岁被告,被控于2018年至2019年4月28日五度强奸X,X于案发时介乎18至19岁。

被告形容如事主的继父

控方今日庭上播放被告的录影会面,他称自己曾有3段婚姻,后来与X母在一起,他及后与X母及3名女儿同住,幼女是他与X母所生,而X及另一女儿则由X母与前夫所生,他形容自己是X的继父,但X会称呼他为“叔叔”。

事主未送妹妹到校门遭棍打惩罚

对于强奸指控,被告称“我真系无搞佢”,但承认曾用籐条及棍打X,因为X不听话。被告忆述,其中一次X送妹妹上学时,未有将她送到学校正门,只送到她在半路便去上班,结果学校来电称妹妹未有到校,所以他才用棍打X。

指事主曾网上结识陌生男子

而另外一次则因为他发现X透过网上结识陌生男子,相识数天后,X便与该男子以“老公老婆”相称,因此用籐条打她,也没收了她的手机。但事后知道自己“重手咗”,并帮X涂跌打酒。被告又称,X有时会欺负妹妹,所以会用籐条责罚X。

仍想教好并很爱锡事主

被告亦透露,X早前因抓伤妹妹,才会住进儿童之家。他承认觉得X“好曳”、“讲唔听”,但他仍想教好X,又指自己“好锡X”,亦承认对X的管教严厉。被问到觉得为何X指控他强奸,被告认为X觉得他用不恰当的方法管教自己,出现报复心。

贪玩拍事主私处乳头收藏

警方在之后的录影会面,向被告展示多张照片,被告始承认他曾拉开X的胸围、内裤,拍摄她的私处及乳头,但他称过程中X清醒,不过未有作任何反应。被告称拍摄X是因为“贪玩”以及想用作收藏欣赏,又称自己没有发放过照片。

拍到照片有成功感

被问到“有咩咁好玩”时,被告又称拍摄后自觉有成功感。被告亦直认其行为不合理,是“禽兽”,但称自己看照片后不会自渎。他表示,拍摄X时“无当佢系女”。

案件编号:HCCC11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