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栢芝𡥧子出世纸曝光案 壹周刊等认罪 罚款共12万元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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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周刊》一名记者涉前年向入境处查册,在报道公开所取得的张栢芝第三子出世纸,遭票控披露未经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以及协助和教唆披露相关资料,违反《私隐条例》。案件今(15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讯,壹周刊、出版公司Element 5 Digital Limited及总编辑认罪,辩方求情指,是次为首度控告报刊及编辑违反《私隐条例》,对业界构成警剔作用。而裁判官判刑时强调,传媒报道事实之余须保护及尊重别人私隐,最终决定判各认罪的被告罚款4万元,而记者准自签2,000元,守行为12个月,撤销控罪。

四名被告为壹传媒有限公司、Element 5 Digital Limited 、《壹周刊》总编辑麦景庆(47岁)和记者郑静(40岁)。

壹传媒、Element 5 Digital Limited和麦被指分别身为壹周刊的东主、出版人和编辑,一同披露一名资料当事人的个人资料,即一份根据《生死登记条例》备存而属于一名儿童的出生登记纪录记项的核证副本内的个人资料,而该等资料未经同意而取自资料使用人,其意图为得益,不论是为了令自己或另一人受惠而获取,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64(1)(a) 条。

记者报称女子X的朋友 申请X儿子的出世纸副本

郑则被指作为壹周刊的记者,协助和教唆另外三名被告披露上述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64(1)(a) 条和《刑事诉讼条例》第89条。

案情指,郑静于前年1月5日报称女子X的朋友,以申请X儿子的出世纸副本,他并没获授权取得证明书。而《壹周刊》于同年1月28日在网上刊登一篇文章连同影片,披露女子X的儿子的出世纸,当中显示儿子的姓名和出生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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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控告报刊《私隐条例》

辩方求情时指,是次为首度对报刊及编辑就《私隐条例》提控,对业界构成警剔作用。总编辑麦景庆为初犯,他承认当时刊登知名女艺人儿子的出世纸是对法例的敏感度不足,会以此为戒,并向事主道歉,望法庭从宽判刑。辩方呈上麦的报道文章,指麦为资深记者,自1995年起任职《壹本便利》记者,其后任副总编辑等,他热爱新闻,报道㓥房和露宿者等基层草根议题。《壹周刊》社长及一众同事在求情信中提到麦为人有承担,犹如父亲般对后辈循循善诱,关注社会被遗忘的边缘人。而前社长则指麦在内地有丰富采访经验,业内甚有口碑。

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判刑时称,儿童出世纸不应随意披露,她指公众人物的生活会引起市民好奇,惟传媒报道事实之余须保护及尊重别人私隐,作出平衡。徐官考虑到首三名被告认罪,事后叮嘱员工小心处理私隐及查册文件,以及将刊登道歉启事,判处他们各罚款4万元,第四被告郑静同意案情,准以自签2,000元守行为12个月,撤回传票控罪。

案件编号:KTS 566-56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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