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栢芝𡥧子出世纸被公开 壹周刊等涉违私隐条例 控方欲申匿名令

撰文: 陈家怡
出版:更新:

艺人张栢芝2018年诞下第三子后未有透露生父身份,《壹周刊》一名编辑和一名记者涉在2019年透过入境处查册取得其𡥧子的出世纸,并在报道中公开,违反《私隐条例》。据了解,张柏芝向私隐专员公署投诉,案件转介至警方调查,警方本年2月发出传票控告壹传媒及其两名员工。案件今(12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讯,控方欲为证人和事主申请匿名令,裁判官要求控方在下次提讯前呈交相关法律理据文件,案件押后至5月10日。

四名被告:壹传媒有限公司、Element 5 Digital Limited 、《壹周刊》总编辑麦景庆(47岁)和记者郑静(40岁)。

壹传媒、Element 5 Digital Limited 和麦同被指分别身为壹周刊的东主、出版人和编辑,一同披露一名资料当事人的个人资料,即一份根据《生死登记条例》备存而属于一名儿童的出生登记纪录记项的核证副本内所载的个人资料,而该等资料未经身为资料使用人的生死登记官同意而取自资料使用人,其意图为获取金钱得益,或其他财产得益,不论是为了令他们自己或另一人受惠而获取,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64(1)(a) 条。

郑则被指作为壹周刊的记者,协助和教唆另外三名被告披露上述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64(1)(a) 条和《刑事诉讼条例》第89条。

+8

辩方申请将案件再押后4周,获法庭批准。庭上宣读被告控罪,麦和郑均表示明白。控方指,欲为证人和事主申请匿名令,不希望传媒继续报道涉事个人私隐资料。控方又提到早前已有报道披露证人身份。裁判官要求控方若要申请匿名令,须于下次提讯,即5月10日前,呈交有关法律理据文件。

据悉,案发时记者或公众均无须列明查册或取得资料的用途和目的。

案件编号:KTS 566-56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