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栢芝𡥧子出世纸曝光案 壹周刊等求再押后 官称希望是最后一次
撰文: 陈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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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张栢芝于2018年诞下第三子,其生父身份未有被透露,《壹周刊》一名编辑和一名记者涉前年向入境处查册,在报道公开所取得张栢芝𡥧子的出世纸,违反《私隐条例》。警方本年初票控壹传媒及其两名员工。案件今(10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讯,辩方称需时间磋商,徐官明言希望今次是本案最后一次押后,下次可获悉被告是否认罪,案件押后至6月15日再讯。
四名被告:壹传媒有限公司、Element 5 Digital Limited 、《壹周刊》总编辑麦景庆(47岁)和记者郑静(40岁)。
官指案件已押后两次
控方今表示准备答辩,惟辩方称需进行磋商,申请押后案件至6月15日再提讯,主任裁判官徐绮薇批准申请。徐官指案件押后了起码两次,希望是次是最后一次押后,下次可确认被告是否认罪。
庭上未再讨论匿名令事宜
控方上次提讯时曾称想为控方第一证人和事主申请匿名令,不想传媒继续报道涉事的个人私隐资料,惟已有报道披露该证人身份,裁判官要求控方呈交有关法律理据文件,以申请匿名令。控方今未有再提进一步资料,庭上亦未作讨论。
首三名被告涉以壹周刊的东主、出版人和编辑身份,一同披露一名资料当事人的个人资料,即一份根据《生死登记条例》备存而属于一名儿童的出生登记纪录记项的核证副本内所载的个人资料,而该等资料未经身为资料使用人的生死登记官同意而取自资料使用人,其意图为获取金钱得益,或其他财产得益,不论是为了令他们自己或另一人受惠而获取,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64(1)(a) 条。
郑则被指作为壹周刊的记者,协助和教唆另外三名被告披露上述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64(1)(a) 条和《刑事诉讼条例》第89条。
案件编号:KTS 566-56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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