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检查加入《港区国安法》 《十年》导演:无形之尺致自我审查

撰文: 梁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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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国安法去年生效,政府今日(11日)刊宪,修订《电影检查条例》检查员指引,由今日起生效。指引订明,如上映影片相当可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对观众的影响或会危害国家安全或危害维护国家安全,检查员应得出影片不宜上映的结论。

对于电影业将来可能受到的冲击、影响,有电影人指不了解规则详细,有所担心,电影《十年》的导演之一欧文杰认为是“电影从业员不被尊重的一天”,担心将来审查的是“对人不对事”,创作者给自己一把无形的尺而自我审查。

条文不清晰 业界只能“估估吓”

电影《十年》的导演之一欧文杰说:“《十年》如果而家上映,能否成功播放,不少人心里有数,将来可能连《树大招风》、《无间道》都可能危害国家安全。”他又指“如果第日Netflix可以播已经好乐观”,由于有关的条文细节完全不清晰,业界大多“估估吓”,并无实例作准,无所适从。

欧文杰担心未来更差,“可能第日某个导演被标签系唔好的,可能佢出戏有人着黑衫都唔得,街上拎白纸又唔得,对人不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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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文杰已离开香港,慨叹不便解说,但的确有担心留下来的从业员有隐忧,认为创作思维本是无界限,牵涉太多不同单位,一旦电影被禁用某题材或涉嫌违法,受影响的人太多,“唔可以上映可能事小,只系Level1,要被告、要坐监就好麻烦,今日系电影从业员不被尊重的一天。”

香港电影工作者总会发言人田启文表示,由于条文不清晰,业界要时间“消化”消息。(资料图片)

田启文:唔好自己吓自己

另外,香港电影工作者总会发言人田启文表示,修订的确“空泛”,现时难以得知如何跟从,只能希望业正面面对,“唔好自己吓自己”。他说,由于条文不清晰,业界要时间“消化”消息,再收集业界意见后,向电检处了解详情,“现时无谓做对号入座揣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