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政府突改电检指引 马逢国指事前不知情:精神上认同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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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国安法》去年生效,政府今日(11日)刊宪,修订《电影检查条例》检查员指引,由今日起生效。指引订明,如上映影片相当可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对观众的影响或会危害国家安全或危害维护国家安全,检查员应得出影片不宜上映的结论。
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立法会议员、港区人大代表马逢国指,事前对政府修改指引不知情,精神上对是次修改肯定和认同,但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应向电影业界清晰解说,让业界有所依循,不会误堕法网。

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立法会议员、港区人大代表马逢国指,事前对政府修改指引不知情,精神上对是次修改肯定和认同,但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应向电影业界清晰解说,让业界有所依循,不会误堕法网。(吴倬安摄)

炸基建、杀特首违指引? 马逢国:难一概而论

马逢国指,事前对政府修改指引的决定不知情,认为政府就针对电影内容就《国安法》作出相应指引,精神上肯定和认同,认为维护国安是市民和政府的责任,电影业界亦须负责任。

马逢国续指,业界非常关注是次修改,认同维护国安人人有责,但制作电影是一项大投资,如拍摄后在送验时出现才问题,会造成很大影响,认为业界非常关注政府在执行指引的尺度和判定标准,认为政府有关部门要清晰解说,让业界有所依循,不会误堕法网,认为政府有责任把清晰解说指引,包括引入现存的案例和可参照内容。

杀警杀特首场面会否违指引? 马逢国:答你唔到

不少本港电影曾出现杀警、杀特首、炸基建等画面,亦有不少纪录片以社会运动为主题,被问到这些情节日后是否违反指引,马逢国称:“答你唔到”,认为须考虑整体情况等多项因素,“唔系简简单单有呢啲(场面)就唔得”,要视乎创作意图和画面予人的感觉为何,很难一概而论。

至于新指引是否有碍创作自由,马逢国指出,任何法例都会限制市民权利和行为,强调限制是基于社会需要、安全、秩序和价值观,最重要相关限制能否合理地令市民接受,因此指引必然详细、清晰及含糊,让业界充分掌握指引。

民主党沙田区议员冼卓岚。(资料图片/黄舒慧摄)

民主党冼卓岚批窒碍电影发展

民主党资讯科技及广播政策副发言人、沙田区议员冼卓岚认为,《国安法》范围模糊和无迹可寻,在缺乏广泛咨询下,政府突将一套新标准套用于检查员作指引,只会令电影检查员难以适从,有关人员履行职责时根本没有具体准则可循,“相信日后为求滴水不漏地满足条例,检查员难免从严处理每宗公开上映申请。”

冼卓岚以荷里活电影《哥斯拉大战金刚》为例,指有一幕提到香港被大肆破坏,他质疑日后同类情景又会否影响香港形象,触及国家安全的红线。他又以电影《国产凌凌漆》为例,电影中饰演凌凌漆的周星驰本来被判枪毙,但以100元人民币贿赂官员即可获释,质疑日后又会否被视为违反《国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