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国安法审讯|被告不满未设陪审团 拟就覆核被拒提上诉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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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1日涉骑电单车并插“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示威的男子唐英杰,被控违反国安法,他不满审讯不设陪审团提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昨日驳回申请,认为无论被告是否获陪审团审讯也好,都能获公平审讯。据了解,唐英杰决定就结果上诉。

申请人唐英杰(24岁)被控一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一项恐怖活动罪,案件已排期于本年6月23日审讯,但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引用国安法第46条,发出证明书指示审讯不会设陪审团。

高院法官李运腾昨日在判辞指,获陪审团审讯并非一个权利,更枉论是宪法权利,认为无论被告是否获陪审团审讯也好,他都能获公平审讯。

李官又指,即使被告在国安法前拥有获陪审团审讯的权利,有关权利也已被国安法废除。而且不设陪审团属于检控决定,应受《基本法》保障,挑战有关决定需要通过非常高的门槛,司长未详细解释不设陪审团的原因并不足够达致有关门槛。

案件编号:HCAL47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