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局放宽电视植入式广告3年 累计收340宗投诉 21宗成立
撰文: 欧阳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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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讯泛滥的时代,植入式广告无孔不入。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今日(2日),回复立法会议员书面质询时指出,植入式广告是否自然和不突兀涉及多项因素,通讯局会按每宗个案的情况,考虑所有事实及背景作决定。
邱续指,当局自2018年放宽对电视节目间接宣传的规管后,共接获178宗相关投诉,其中5宗个案,涉21宗投诉成立。他亦相信,放宽限制有助电视台增加广告收入来源。
邱腾华表示,通讯局于2018年7月27日起,放寛规管电视节目中间接宣传,容许持牌机构播出植入式广告,包括产品或服务赞助。他指,植入式广告是否自然和不突兀涉多项因素,包括是否配合节目的类别和内容、有否影响节目的完整性和流畅性、是否自然融入节目内,以及有否过分展示,或强调有关产品或服务。通讯局会按每宗个案情况,考虑所有事实及背景作决定。
邱续指,自2018年7月,当局放宽对电视节目间接宣传的规管后,共收到有关间接宣传,包括植入式广告的投诉,共有178宗个案,当中涉及340宗投诉;而当中5宗个案,即涉及21宗投诉成立。
邱续指,没有要求持牌机构提供广告收入的资料。局方认为,近年免费电视服务面对其他媒体的激烈竞争,放宽限制有助电视台增加广告收入来源,亦可减少部分过时的规管要求,增加其长远的持续性。
早前,电视广播有限公司于2015年在《万千星辉颁奖典礼》中,加插艺人即场食“肯德基炸鸡”环节,被狠批属植入式广告。通讯事务管理局翌年裁定无线违规并罚款15万元,惟无线不服并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去年裁定通讯局的决定合理,判无线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