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局7月27日起放宽电视植入式广告 无线台庆可否食炸鸡?

撰文: 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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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视三年前曾于《万千星辉颁奖礼》中,安排艺人吃炸鸡,引起社会热议植入式广告的尺度。通讯事务管理局今(4日)公布,将于7月27日起,放宽电视节目服务中间接宣传规管,及取消禁止播放殡仪馆及相关服务广告的规定。
不过,局方举例在衣香鬓影的表演晚会上,嘉宾进食用手撕开的食物,且重复有品牌和商标镜头,为不自然及突兀的表达方式,属不允许。局方称放宽后,过去8年接获的逾60宗投诉成立个案中,约6成由违规变成合法,惟审理“尺度”仍模糊。

通讯局宣布放宽电视节目服务中间接宣传的规管,及取消禁止播放殡仪馆及相关服务广告的规定。(资料图片)

通讯局今公布,放宽间接宣传和殡仪馆相关服务广告的规定,修订的业务守则于本月6日在宪报刊登,并于今年7月27日起,除新闻节目、时事节目、儿童节目外、教育节目、宗教仪式及其他崇拜节目外,持牌机构将获准在电视节目中播出间接宣传。

间接宣传须“自然、不突兀”

通讯局指出,持牌机构须在节目开始前,向观众清楚说明“以下节目含有间接宣传”字句,而该措施不属“免死金牌”。局方又表示,根据过去8年投诉间接宣传成立的个案中,约有三分之二个案符合新规管制度,即约40宗。

无线电视《万千星辉颁奖礼2015》播映期间,加插艺人吃炸鸡环节,通讯局裁定宣传意味明显,裁定无线严重违反守则罚15万元。(资料图片)

衣香鬓影晚会 不宜食炸继

新规管要求自然表达、不会令人觉得突兀、没有直接推销,同时取消禁止节目于无偿情况下,过分突出提及商品或服务的要求。亦豁免外购节目中,无偿间接宣传要遵守植入式广告的规则。此外,继续准许在实施节目中播出植入式广告,但持牌机构须小心选择赞助商。

不过,局方举例,在衣香鬓影的表演晚会上,派发不适宜于场合进食的食品,如嘉宾要用手撕开食物,过程中让观众清楚看见有关食品商标及品牌,而主持亦不断对食品质素表示赞赏,属不自然及突兀的表达方式。换言之,无线台庆仍不能食炸鸡。

通讯局主席谭允芝(左)及广播业务守则委员会主席邓国斌(右),今(4日)公布放宽间接宣传和殡仪馆相关服务广告的规定。(李慧妍摄)

通讯局:监管门槛已降低

通讯局主席谭允芝认为,放宽规管旨在订出大原则,给电视台遵守,对于植入式广告的表达手法是否属自然不突兀,市民自有公论,“在不同场合出现炸鸡,是否每个观众能接受?新规管下的案例,有助标准拿捏,日后实行会加倍小心,起初会是学习过程,但会在空间内取得平衡。”

对于放宽的“尺度”仍被指不清晰,通讯事务管理局广播业务守则委员会主席邓国斌指,局方仍是收到市民投诉后,才检视节目内容,并视乎不同个案作裁决:“不希望监管太多,甚至以秒数、分钟作界定。”

问及放宽有哪些曾违规个案会变为合法。通讯事务副总监(广播)戴家珮表示,曾有法庭剧集中,主角走到汽水机前聊天,“以前植入式广告须配合节目的编辑需要,但放宽后就不需要,只要拍摄及剧情自然及不突兀就可以,门槛已降低。”

考虑植入式广告的表达方式是否自然因素:
配合节目的类别和内容
影响节目/剧集的完整性和流畅性
自然融入节目/剧集内
过分展示或强调有关产品或服务(如频密、持续地以特写镜头展示产品或服务、过分详细地描述其特点)
喧宾夺主

可能被视为不自然及突兀的表达手法:
以生硬的方式加插植入式广告
以造作或令人难以信服的剧情加插植入式广告
以喧宾夺主方式加插植入式广告
过分强调有关产品或服务

通讯局亦决定,取消现时禁止在电视盒电台播放殡仪馆或其相关服务的广告规定,惟处理手法应庄重及克制,及适当编排广告播出时间及播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