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轩涉违国安法 律政司前高层受聘代表李 拒评是否家属委派

撰文: 陈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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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涉违《港区国安法》被控勾结外国势力等罪名,案件今(18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提讯日,李宇轩突改聘新律师,由曾任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的大律师沈仲平代表。案件将押后至6月10日再讯。沈离庭时被记者追问是否获李的家属委派,沈称基于私隐,有指示前不会透露。

案于下月进行交付程序

原本代表李宇轩的律师为大律师罗达雄,但李今改由大律师沈仲平代表。控方申请押后案件至6月10日进行交付程序,转介高等法院审理。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批准申请。李宇轩没有保释申请,期间须还柙候讯。

沈透露曾与李见面

庭后沈仲平被记者问到他是否“官派律师”,他强调有取得指示。记者追问他是否获家属委派,沈称基于私隐,有指示前不会透露。至于何时更改李的代表律师,沈表示没有意见。他又承认曾于小榄见过李宇轩。

沈仲平曾任副刑事检控专员

沈仲平于1986年任律政署检察官,其后升为高级检察官及副首席检察官,曾主管有组织犯罪及黑社会犯罪的检控和决策工作。以及反腐及职务犯罪检控决策工作。他于2011至2016年任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兼首席政府律师。

李现面对3项罪名

被告李宇轩(30岁)被控3罪,其中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指李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在港与黎智英、Mark Herman Simon、陈梓华、刘祖迪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李亦被控串谋协助罪犯罪,指他于2020年7月某日至同年8月23日在港,在他犯可逮捕的罪行,即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后,与陈梓华、黎智英及其他人串谋,并在无合法权力依据或合理辩解的情况下,协助该李宇轩离港到台湾,而意图妨碍拘捕或检控他。

至于无牌管有弹药罪,指他于2020年8月10日在沙田希尔顿中心一个单位无牌管有使用过的弹药,分别为232枚催泪弹、7枚海绵弹及38枚橡胶子弹。

案件编号:WKCC110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