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署揭露公厕翻新慢 平均等17年 工程延逾百日承建商仅赔54元
全港约有808间公厕由食环署管理,当中有610间由外判承办商提供洁净服务。申诉专员公署今日(13日)发表调查报告,发现公厕维修的保养工程,有工程曾延误逾百日,但承建商只需赔偿54元。过去亦有延误工程只须赔偿“两蚊”。
另外,申诉专员公署亦发现,公厕的翻新进度缓慢,每年只有约48间,即每间公厕平均隔约17年才获翻新一次,建议食环署应定期检讨翻新公厕的优次。
延误维修工程 赔偿额仅两元
申诉专员公署报告的数据显示,6年以来的公厕维修保养工程,每年约有逾万宗,当中有个别工程涉及延误,最长的延误日数高达192日。
申诉专员公署批评,建筑署对承建商的监管制度需要改进,他们举例指,有公厕需要更换感应式自动冲厕阀,但工程延误了125日,最终赔偿金额仅54元;至于另一个案,有公厕需要维修天花等,但延误了16日后。赔偿金额只须2元。
申诉专员赵慧贤指,上述工程的金额较低,故赔偿金额甚低,而工程延误亦令设施未能开放,对使用者构成不便。她说,虽然有关赔额金额是根据现有的标准方法计算出来,但阻吓性甚低,未能反映延误问题的严重性,故建议检视提高施工令罚则的可行性。
15个公厕每天有逾3,000人使用
此外,根据指引,若公厕每天使用率达300人次或以上,食环署会界定为“高使用率公厕”,并要求外判承办商安排“厕所事务员”长驻。不过,申诉专员公署发现相关准则欠妥善。
公署解释,现时“高使用率公厕”共248间,占总数31%。不过,当中有101间的使用率达每天1,000人次或以上,亦有15间公厕每天有逾3,000人使用。公署认为,在维修保养、翻新等方面,若把上述248间使用率当作同一标准看待,做法并不合理。 公署又批评,食环署以往没有就公厕的投诉作出整合统计和分析。
元朗康景街公厕湿滑有垃圾
此外,申诉专员公署巡查了港九新界公厕的情况,其中位于元朗康景街公厕,公署形容,该址邻近住宅及商店,且每日使用人次多于3,000人,但却收到与清洁卫生有关的投诉,公厕不单设施残旧,厕格及公厕地面湿滑,地面亦有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