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专员批屋宇署处理驳错渠个案怠慢 有个案拖逾11年才解决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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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楼宇的渠水渠错驳到楼宇或公用的雨水渠排水系统,会使以未经处理的污水流入大海,造成污染问题。根据环保署的资料,“驳错渠”更成为影响本港沿岸水质的主要污染源之一。
申诉专员公署今日(29日)发表调查报告,发现屋宇署在接获“驳错渠”的个案转介后,有个案拖延逾11年仍未获纠正。另外,亦有个案一直未被处理,要待7年半后,因楼宇将重建拆卸才可望解决。申诉专员批评屋宇署严重延误,有个案在数年间没有进展,情况极不理想。

若楼宇的渠水渠错驳到楼宇或公用的雨水渠排水系统,会使以未经处理的污水流入大海,造成污染问题。 (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报告指出,就“驳错渠”个案,环保署及屋宇署会分别展开调查在有需要时提出检控,而渠务署则担当支援角色,就环保署和屋宇署的调查提供协助。申诉专员展开了主动调查,审研三个部门就处理相关个案的情况。

接个案多月后才到场视察

调查报告发现,屋宇署早在2009年10月收到转介一宗“驳错渠”个案,指大厦地下渠管或沙井错驳,但及至5个月后才派员到该大厦视察及进行色水测试,确定大厦的地底污水渠管错驳至公用雨水井,但问题直至2020年12月、即逾11年后未获纠正,直至2021年1月,法团才委聘承建商纠正驳错渠问题。

个案拖至大厦重建才可处理

另外,屋宇署于2012年11月接获另一宗“驳错渠”的个案转介,指一幢无成立法团的大厦,其终端污水沙井错驳至公用雨水井。不过,屋宇署在9个月后,才与环保署及渠务署进行联合视察及色水测试,甚至要及2020年5月、即7年半后,因事涉楼宇的所有单位已空置、及楼宇将重建拆卸才可望解决。

报告批评,上述个案在不同时期,均有长达数年未见明显进展,令人怀疑该署未有妥善分配人手处理“驳错渠”问题,情况极不理想。

申诉专员批评,屋宇署严重延误处理“驳错渠”个案,情况极不理想。(资料图片/张浩维摄)

有个案逾10年才被解决

屋宇署在2009年11月收到另一宗个案转介,指大厦外墙有排水管破损,但要及至2020年、即逾10年后才获解决。报告发现,屋宇署在2010年7月向法团发出修葺令后进行过9次覆查,均发现驳错渠问题未获纠正,但在发出修葺令逾5年后,才向有关法团发警告信。

建议制订清理积压个案时间表

申诉专员建议,环保署应征询律政司的意见,探讨该署凭借环境证据申请入屋令的可行性,亦可考虑就进入住所遇到困难的个案,与屋宇署采取联合行动,长远亦可检讨《水污染管制条例》。

他们又建议,屋宇署应制订清理积压个案时间表、及早进行实地调查,并考虑主动把涉及“三无大厦”的驳错渠个案转介给民政总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