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医用药失当病人亡 医委会回应家属指判刑轻:如不满可司法覆核
终年51岁的“阿强”五年前因痛风而向西医巫浩源求医,巫浩源向他处方两种药物,惟约半个月后阿强因药物中毒而死亡。今年4月医务委员会就事件展开聆讯,巫浩源承认专业失当,惟医委会最后仅判停牌三个月、缓刑18个月,家属不满判刑过轻,昨天召开记者会公开事件。
医委会今天(11日)回复传媒查询,指投诉人如对研讯结果感到不满,可循司法覆核途径处理。
医委会表示,研讯是由研讯小组独立进行的,研讯小组会根据投诉人及被投诉医生所提供的证据,独立地进行裁决,施加恰当的罚则,及考虑会否根据香港法例第161章《医生注册条例》第21(1)(iv)条作出缓刑的决定。
覆核目的是更正明显错误 非重新诉讼
对于家属要求研讯小组覆核其决定,医委会称,覆核是一个简易程序,目的是为了更正任何明显的错误,而非就事件再作聆讯或重新诉讼。
医委会又指出,上诉法庭在 “Dr Wong Cheuk Yi v Medical Council of Hong Kong [2020] 1 HKLRD 289一案MCHK/DH/HKSARG”中重申,研讯小组的成员由于是最掌握投诉人及被投诉医生所提供的证据而有资格决定何谓“恰当的罚则”。只有在罚则上出现明显错误、无根据或显然不合适,或超出可施加罚则的合理范围的情况下,法院才会作出干预。
医委会表示,根据现有机制,投诉人如对研讯结果感到不满,可循司法覆核途径处理。
协助死者阿强家属的社区组织协会干事彭鸿昌表示,家属认为研讯小组可能在量刑时参考了不恰当的案例,以至出现明显错误,将于明日去信医委会研讯小组,正式要求覆核,再视乎结果,与法律团队商讨后,决定是否提出司法覆核。
阿强患有末期肾竭,需要“洗肾”,五年前他因痛风而向巫浩源求医,巫浩源先后处方了“秋水仙碱”和“甲氨蝶呤”,阿强病情不但没有好转,更在半个月后入院,东区医院揭发他因这两种药物中毒而引致多重器官中毒,阿强在入院后四天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