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谴责网媒刊登失实文章 重申修订出入境条例不影响市民离港

撰文: 梁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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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今日(21日)发声明,不点名有网媒今日(21日)刊登的一篇文章,内容对《2020年入境(修订)条例草案》下有关赋权保安局局长就运输工具提供乘客资料订立规例的条文,作出失实和误导性的叙述,并在社交媒体发放,予以强烈谴责。局方重申,修订目的是为了履行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下的国际责任,有关系统的目的是要求来港、而非离港的航机提供乘客资料,并不会对香港居民出入境自由有任何影响。

保安局不点名谴责有网媒刊登失实文章,重申修订出入境条例不影响市民离港。(资料图片)

保安局:履行《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保安局发言人指,条例草案下建议加入有关赋权条文,目的是为了履行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下的国际责任,以推行预报旅客资料系统,政府在提交立法会条例草案委员会的文件和在草案委员会的会议上,已多次向立法会议员和公众清楚解释,有关系统的目的是要求来港、而非离港的航机提供乘客资料,并不会对香港居民出入境自由有任何影响。

保安局发言人指,有关系统的目的是要求来港、而非离港的航机提供乘客资料。(资料图片)

斥居心叵测、故意误导市民、蛊惑人心

保安指,对于个别组织刻意发放失实信息及故意曲解有关条文的立法目的和背景,借此散播谣言,误导市民,企图抹黑立法程序,保安局对此表示极度不满,须直斥其非,批评“居心叵测”,故意误导市民,蛊惑人心,会予强烈谴责。

保安局指,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要求,所有成员须推行预报旅客资料系统,并赋以法律效力,按照有关规定,航空公司须在航机起飞赴港前,向入境事务处提供所有乘客及机组人员的资料,又指现时已有超过90个国家推行该系统,包括欧盟成员国、美国、加拿大及澳大利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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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保障港人出入境自由

保安局强调,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引入预报旅客资料系统是为了提升国际民航保安,同时便利世界各地出入境管制机关对旅客实施更有效管制,香港居民的旅行和出入境自由受《基本法》第三十一条所保障。在政府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前,现时已确定所有条文均符合《基本法》,包括有关人权的条文,认为没有需要在主体法例提及有关权力不会对香港居民、以及有权进入并留港人士的权利造成任何影响。

保安局指,条例草案将于4月28日立法会会议上恢复二读,如获立法会通过,修订条例将于8月1日生效,政府亦会着手拟备有关预报旅客资料系统的附属法例,并会适时咨询持份者及立法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