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丁案11原居民准保释等候上诉 赶及回家做冬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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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丁案上诉人获已保释等候上诉。(资料图片/陈雯慧摄)

11名沙田原居民收取230万元出售丁权,串谋发展商诈骗地政总署,令发展商可“套丁”于沙田农地兴建价值近2亿元的丁屋项目图利,12人被裁定串谋诈骗罪成,被判入狱2年半至3年。其中11名村民今申请保释候上诉,并获准以5万元现金、不得干扰原审控方证人和首被告李钦培、以及不得离开香港等条件保释外出,11名上诉人在庭内现喜悦之音,今日可以回家和家人渡冬节,散庭后有家人不禁庭内大叫:“多谢法官大人。”

本案的11名上诉人包括:陈志昌、黄卓帆、韦俊杰、韦震豪、温贵麟、郑国华、郑宇宏、郑兴、邱贵珠、韦柏瀚及刘德胜(年龄31至79岁)早前均被裁定串谋诈骗罪成,除了温贵麟和郑兴因年迈被判囚2年半外,其余9人则囚2年10个月。

另外案中发展商、首被告康沛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李钦培(81岁)则被判囚3年,暂未获准保释,但据悉亦会申请上诉。

保释条件包括不得干扰控方证人

就11名上诉人申请保释候上诉期间,上诉人韦俊杰的代表大律师一度要求修改不得直接或间接干扰证人的条件,因原审时韦的父亲为本案控方证人,更居于儿子的邻屋,今日更可能会一同“做冬”,不过法官以案件未来有可能重审,所产生后果牵连影响很大,加上保释条件须一视同仁下,否决韦的申请。

案情指,11名上诉人和本案首被告李钦培被指连同他人诈骗地政总署,隐瞒原居民已经出售丁权,并且讹称自己是沙田大𪨶村农地地主,被裁定串谋诈骗罪成,另外,李钦培涉向沙田乡事委员会主席、区议员莫锦贵提供160万元作为介绍男丁的报酬则脱罪。最终涉案丁屋项目并无落实。

案件编号: CACC 42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