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生涉藏武器案 被加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 将于区院审理

撰文: 陈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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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理大生涉在住所藏有胡椒弹手枪、军刀和伸缩警棍等武器,以及在社平台发布宣扬港独文宣,原被控无牌管有枪械等三罪。早前提堂时裁判官指控方在英文控罪书有文法错误,著控方修改。案件今(8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堂,案件改由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审理,控方申请修改控罪,不以无牌进口战略物品罪控告被告,同时加控《港区国安法》的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案件押后至5月4日再讯,以待转介至区域法院所需的文件。

被告吕世瑜(23岁)为理工大学学生,原被控无牌管有枪械、无牌进口战略物品,以及管有攻击性武器三罪,经修改控罪后,改控他无牌管有枪械、管有攻击性武器,以及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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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不申请保释 被告续还柙

控方庭上申请修改控罪,指他于2020年9月24日在粉岭欣盛苑的住所无牌管有可以发射容载胡椒粉末的投射弹的气枪,被控无牌管有枪械。而且他被指于同日同地管有攻击性武器,即伸缩棒及两把刀,意图将其作任何非法用途。

至于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他被指于2020年6月30日至9月24日在香港连同其他人,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的法律地位。

被告表示明白控罪,苏官押后案件至5月4日,在西九龙法院再讯,以待转介至区域法院所需的文件。辩方不申请保释,期间被告须还柙,

早前控罪书的英文版本,控方列出涉案物品时写有“one number of Pepper Ball Tactical Compact Pistol”和“two numbers of Pepper Ball Magazine”等字句,裁判官斥“小学生都知系one apple two apples”,并著检控官修改。

案件编号:FLCC 180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