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岭藏枪案|23岁理大生网上发布港独文宣 涉煽动分裂国家被捕
昨日(24日)警方于粉岭欣盛苑拘捕一对母子,并於单位内检获胡椒球枪、伸缩棍及避弹衣等。两人涉嫌管有枪械及弹药、未经许可入口战略物资及藏有攻击性武器。案件原由新界北总区重案组负责,但警方调查发现,有人发布宣扬港独文宣,遂将案件转交警方国安处跟进。警方国家安全处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被捕人士曾于社交平台宣扬港独及散播仇恨,触犯煽动及教唆分裂国家罪。
据了解,被捕23岁男子为理工大学一年级学生。他已被暂控管有枪械及弹药、未经许可入口战略物资及藏有攻击性武器三项罪名,明早(26日)于屯门裁判法院提堂。其母则已获准保释候查。
李桂华:文宣宣扬港独、散播仇恨
警方国家安全处高级警司李桂华交代案情进展表示,被捕人透过外国购物平台入口有关武器,再集运到港,并拍照到社交平台发售。李桂华强调,如有人发售、购买或输入有关武器,均属违法,无牌管有枪械最高可被判监14年,进口战略物资亦可被判监7年。
李桂华续指,警方于该社交平台亦发现大量文宣,文宣以不同形式及字眼,宣扬港独及散播仇恨,内容以“香港独立”、“抗共”、“勇武”为主,亦可能干犯国家安全法罪行。李又指,被捕人9月6日曾“图文并茂”自称于九龙区的非法游行将刺鼻物体投掷向警方防线,并扬言会用更厉害武器对付警方,令警方特别担心。
案中胡椒球枪款式与警方所用相近
李指,被捕人在实施国安法前及后,曾于社交平台发布有关文宣,“任何人士如果想睇,都会睇到”,惟他强调,国安法并无追溯期,而于国安法实施后所发布的文宣,则触犯有关罪行。李桂华指,案中的胡椒球枪较少见,款式与警方所用相近,有待军械鉴证科将再作调查,李重申武器从网购得来,相信与警方所使用无关。
警方早前接获情报,指有人于网上出售枪械、防护器具等。警方昨日(24日)突击搜查欣盛苑一单位,检获1支胡椒球枪、1支伸缩棍、2把军刀、3支气枪、1件避弹衣及15个防毒面具。单位内一名23岁姓吕男子及一名49岁姓蔡女子被捕,两人为母子关系。前者报称大学生、后者报称任职采购员。23岁男子现正被扣留调查,而49岁女子则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11月下旬向警方报到。
据了解,被捕23岁男子为理工大学一年级学生。理工大学回复查询表示,若有学生涉及违法行为,校方会按既定程序详细审视每一宗个案,并作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