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朴房|房屋局:明年3.1起登记认证 业主无意继续经营亦须登记

撰文: 冯蔼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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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计划明年3月1日起,业主有12个月时间登记“㓥房”,其间也会同步接受“简朴房”申请;而成功登记的业主有36个月的宽限期以进行改造工程,再向政府申请认证。如业主未能在指定日期前完成登记及认证,则不能出租单位,否则则属犯法。

至于无意继续经营“㓥房”的业主,房屋局建议也可以先进行登记,以争取较多时间,在3年宽限期内与租客商讨搬迁安排,并还原其单位,以便日后整个单位出租。

房屋局计划2026年3月1日起,业主需登记㓥房和申请“简朴房”认证。(资料图片/卢翊铭摄)

下年3月1日起开始登记“㓥房”和“简朴房”认证申请

政府向立法会提交“简朴房”规管制度的条例草案,房屋局公布,计划由2026年3月1日起,正式开始接受“㓥房”和“简朴房”认证申请;已登记的业主获得3年宽限期,可在期限内进行改造工程、提出认证申请、与租客商讨搬迁安排等事宜。

至于在“倒数期”2029年9月1日,已登记但未获认证的单位不准签新租约,原有的租约亦被视为终止,业主需向租客赔偿租金。在2030年3月1日,所有已登记但没认证的单位一旦出租,即属违法。

在2030年3月1日,即1年登记期及3年宽限期完结后,所有已登记但没认证的单位一旦出租,即属违法。(黄伟纶FB)

房屋局:无意继续经营的业主建议先进行登记

早前业界对于将来不打算经营“简朴房”的业主,是否需要在登记期内登记问题感到疑惑。房屋局建议,如果业主无意继续经营分间单位租赁,他们可以先进行登记,从而争取较多的时间在3年宽限期内与租客商讨搬迁安排,以及还原其分间单位,方便日后整个单位作出租之用。

房屋局建议无意继续经营分间单位租赁的业主可以先进行登记,以争取较多的时间在宽限期内与租客商讨搬迁安排。(资料图片/ 梁鹏威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