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称客户投保呃160万元佣金奖金 保险代理欺诈罪成判囚51月
撰文: 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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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藉讹称6名客户投保多份保单,诈骗保险公司佣金及奖金共逾160万元,由廉政公署提出起诉。她经审讯被裁定12项欺诈罪名成立,周二(27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51个月。法官王诗丽判刑时形容案情严重,斥责被告贪婪及违反雇主信任,并有预谋在案发的一年多期间重复犯案,行为令保险业界蒙羞。考虑到被告不认罪,法官不扣减其刑期。
49岁被告范庭恩,案发时为安盛金融有限公司(安盛)理财顾问。若售出保险产品,可获发首年佣金及续保佣金。此外,如她达到销售目标,亦可获发各类奖金。
谎称6客户投保 12份保单其后断供
案情指出,安盛于2014年11月至2016年9月期间,接获12份声称由6名客户申请的保单,被告以经办代理身份签署该等保单申请,并向安盛讹称该等投保申请由有关客户提出。安盛其后批出该12份保单,并收到相关的首年或首两年保费,被告则获发佣金及奖金共逾160万元。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展开调查,发现该6名客户并没有提出投保申请,亦未曾缴付保费,涉案保单其后因“断供”而失效。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安盛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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