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5名中国太平保险前职员 涉诈骗佣金及其他款项425万元
廉政公署今日(17日)分两案起诉一间中国太平人寿保险(香港)有限公司5名前职员,涉嫌分别透过傀儡保险代理以及虚假资料作投保申请,诈骗公司佣金及其他款项合共425万元,其中3名傀儡保险代理亦被控涉嫌处理相关犯罪得益逾230万元。5人已获准保释,其中一案周五(19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稍后转介区域法院答辩;另一案则同日在东裁答辩。
首宗个案被告为34岁中国太平前助理分组经理周锐坤,被控18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同案被告32岁蔡霈珈、32岁郑乔心及30岁薛兆衡,均为中国太平前业务经理,三人各被控一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名,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条。
案发时,周锐坤是其余3人及另一名保险代理人的上线经理,中国太平要求保险代理人亲自与客户会面,向客户解释保单条款,亦禁止保险代理人就投保人及保单经办代理人等内容提供虚假资料。中国太平在保单申请获批及收妥保费后,会向经办保单的保险代理人发放佣金及其他款项。
案情指,2021年2月至2022年10月期间发生,周锐坤涉嫌欺诈中国太平,不诚实地讹称另外3名被告及另一名保险代理人是该18份保单的经办代理人,以及致使中国太平承保及签发该等保单,并就其发放佣金及其他款项,最终中国太平就上述18份保单,向三名被告及该名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及其他款项共约360万元,周锐坤从中接受大部份款项。
余下3项控罪分别指蔡霈珈、郑乔心及薛兆衡,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各人持有的3个银行户口中3笔合共逾230万元的款项,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该些款项。
至于另一宗案件则涉及28岁李瀚贤,为中国太平前保险代理,被起诉两项欺诈罪名,周锐坤则被控一项伪造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
案发于2021年7月,中国太平接获两份声称由一名客户申请的保单,该些保单由李瀚贤售出;李涉向中国太平讹称该等投保申请由有关客户提出,导致中国太平批准申请并发放佣金及其他款项共逾65万元,廉署调查发现,涉案客户并没有提出上述投保申请,亦没有缴付相关保费。
周锐坤则在案中涉嫌于一份保单转让文件中,假冒客户及有关人士签署,诱使中国太平相信申请是由客户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