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代理伪造合约诱高价买商厦 判败诉赔1.4亿 施永青:会上诉
2012年皇雀会关国基,向鸡记麻雀馆创办人林贤昆的后人,购入油麻地庙街“贤昆大厦”的整幢业权,作价3.47亿元。不过关国基发现作价过高,怀疑中原地产的代理黄东雄、蔡志聪,出示虚假的第三方合约副本,用来骗取关国基加价近8,000万元购入,因此在2014年入禀控告两名代理及中原。案件终于在2025年4月有裁决,中原及两名代理败诉,要赔8,000万元差价,并要支付利息和讼费,单利息估算超过6,300万元,即被告合共支付至少1.43亿元。
中原创办人施永青回应《香港01》表示将会上诉。
原告为商人关国基;第一被为告黄东雄(Pat Wong),第二被告蔡志聪(Alex Choi),第三被告为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中原代理以另一代理行假合约擡价
交易发生在2012年,原告关国基委托中原地产的代理黄东雄和蔡志聪,洽购庙街“贤昆商业大厦”全幢,大厦以鸡记麻雀馆创办人林贤昆命名,当时业主是林贤昆后人林伟平。
关国基于2012年5月出价2.7亿元,高于他认为的估值2.5亿元。同年6月,代理声称有其他买家出价3.38亿元,并出示另一间代理、第一太平戴维斯的一份合约副本。
关国基为购得业权,多次按照代理的说法而擡价,最终出价3.47亿元,并在2012年底完成交易。
2014年入禀 2025年终有裁决
后来关国基发现,从来都无第一太平戴维斯合约,连卖家林伟平都无见过,因而在2014年入禀控告两名代理黄东雄、蔡志聪以及中原地产误导,要求赔偿购入价与估值的差价9,700万元。
案件在2023及2024年聆讯,经过11年法庭终于在2025年4月19日颁下裁决。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杨家雄在判决书指,原告关国基为诚实可靠的证人 ,而第一被告黄东雄的证供不可信, 第二被告蔡志聪没有作供, 法庭接纳原告对事件的陈述。
法官裁定被告虚假陈述 展示伪造合约
法官裁定,黄东雄、蔡志聪在两次会面中,共同向关国基作出了欺诈性的虚假陈述,包括展示了裁定为伪造的是第一太平戴维斯合约,该合约显示有另一买家出价3.38亿港元,这些陈述诱使原告提高其出价。
法庭指出,所有被告均违反了其对原告应负的受信责任,而中原地产需要为两名代理的行为负上转承责任,亦驳回被告方提出“没有损失”的抗辩。
法庭裁定该物业于2012年6月6日的市值为2.67亿元,原告的损失,为实际支付的3.47亿元与市值2.67亿元的差额,即8,000万元。三名被告须共同及各别地,向原告支付8,000万港元的损害赔偿,第三被告(即中原地产)就佣金的反申索被驳回,原告获判自2012年12月6日起计的利息及本案讼费。
赔偿连利息超1.43亿
法庭判决利息按照最优惠利率加一厘,即“P+1”计算,记者根据历年“P+1”利率计算,截至2025年5月22日,利息超过6,330万元。
换言之,未计算律师费,三名被告需支付至少1.43亿元。
施永青:不便透露总金额 无警方介入
中原创办人施永青接受《香港01》记者查询时表示将会上诉,基于司法程序,不方便透露利息和律师费合共多少钱。对于法庭认为有伪造合约,是否有无警方介入?施永青指案件属于民事,无警方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