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学生透过无牌地产代理租物业受骗 地监局︰消费者应提高警觉

撰文: 柳英杰 蔡伟南
出版:更新:

地产代理监管局(“监管局”)关注近日有内地学生,在一宗涉及透过无牌地产代理租赁香港物业的怀疑骗案中,蒙受金钱损失。监管局希望提醒所有消费者提高警觉,及应委托持牌地产代理以为其权益带来更佳保障。

骗徒经小红书宣传出租香港单位 没有地产代理牌照

据了解,上述内地学生怀疑骗案涉及在“小红书”宣传出租香港单位、没地产代理牌照的“美诚公寓有限公司”。日前有传媒报道,接获多名内地生投诉,在没睇楼下经美诚租楼并缴交按金或全年租金,对方其后失联,估计涉款逾150万元。

多名内地生缴全年租金 其后骗徒失联呃150万

此外,当中5个涉案物业业主,确认单位属自用或并非经美诚租出。其中何文田新盘VAU Residence一单位仍由发展商持有,发展商称已报警。

监管局希望提醒所有消费者提高警觉,及应委托持牌地产代理以为其权益带来更佳保障。

地监局表示,虽然在香港进行物业交易,可直接由卖方/业主与买方/租客 完成,但交易各方普遍会委托持牌地产代理放售/放租或介绍物业 ,并协助商议和完成交易。

尽管网上平台有大量介绍出租香港物业的资讯,但监管局希望警惕准租客,自行租楼涉及安全、业权及法律问题等潜在风险。

由于持牌地产代理受监管局规管,故委托他们行事会有更佳保障。持牌地产代理具备物业租赁的专业知识,他们的执业及操守也受到监管局规管。他们须与客户签订《地产代理协议》,彼此可掌握对方的详细资料。同时,倘若在委托过程中,市民怀疑或发现持牌地产代理的操守有问题,可向监管局作出投诉。

监管局希望提醒所有消费者提高警觉,及应委托持牌地产代理以为其权益带来更佳保障。

在港未领有牌照从事地产代理业务均属违法行为

每位持牌地产代理会获发一张A4大小的牌照(或网上版本)及 地产代理证,代理证上载有其姓名、牌照号码和牌照届满日期。此 外,公众亦可透过监管局网页的“牌照目录”( www.eaa.org.hk/zh- hk/Licence-list ),以查核相关人士是否持有有效牌照。

监管局亦印有一本名为《非本地学生在香港租屋指南》的小册子,欢迎各内地学生于监管局网上阅读,监管局亦曾于今年六月去信本港各间大学,建议他们向其非本地学生分享该小册子,借此增进他们对于在香港租屋的应注意事项的了解。

监管局又指,在香港未领有牌照而从事地产代理业务均属违法行为。

在港未领有牌照从事地产代理业务均属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