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管理8主任招聘益自己人 有被告觉受牵连 官质疑悔意押后判
食环署8名小贩管理主任,涉在招聘助理小贩管理主任时益“自己人”,故意上调相识应征者的面试分数,全部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案件今(16日)在区域法院求情,各被告均希望能判社会服务令,亦有称因本案可能失掉退休金,惟法官却指有被告认为他只是在WhatsApp谈了数句而受到牵连,认为其悔意不足。辩方即补充指因该被告在案中参与程度最低,才会这样说。法官遂为各被告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押后至6月17日判刑,期间准被告继续保释。
8被告只有首被告认罪
8名被告:罗世华(60 岁)、李达钊(61 岁)、戴焯辉(59 岁)、易锦添(61 岁)、麦伟忠(59 岁)、邓永平(64 岁)、黄伟雄(59 岁)及陈江松(64 岁)。首被告、第五被告和第七被告案发时为署理首席小贩管理主任,余下5名被告为首席小贩管理主任。首被告罗世华认罪,其余7人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
官称有真诚悔意才可判社服令
法官指,所有被告都希望获判社会服务令,但部份被告未显示悔意,重申案例列明被告需有真诚悔意,才能判处社会服务令。
官指第六被告认为受牵连
第六被告邓永平的代表大律师指,第六被告曾协助拘捕疑犯,为人富正义感,望法官考虑判他缓刑或判社服令。惟法官指,背景报告指第六被告对家人感到悔疚,但也表示他只是和其他被告在WhatsApp谈了数句,便受到牵连,对其悔意成疑。辩方即补充指,第六被告的参与程度较低,且涉案36名疑受优待的应征者中,均与第六被告无关,他亦没有参与这些应征者的面试,故才会这样说,强调第六被告是有真诚悔意。
有被告称对影响部门形象感惭愧
第四被告易锦添求情称他曾参与抗疫工作,本案只是单一事件,他对其行为感到后悔,他或因本案失去退休金;第八被告陈江松求情称他在涉案部门工作38年,本案影响了部门形象感到惭愧。法官终决定再取社会服务令报告,但强调不一定判社会令。
首被告曾制自己人名单
案情指,食环署在2019年2月招募助理小贩,并设立4至5个遴选委员会。首7名被告均是遴选委员会的委员。部份应征者或其亲友,曾先后向8名被告发送有关应征者个人资讯的WhatsApp讯息,包括应征者的姓名、面试日期和时间,各被告把资料转发予首被告,首被告并制作“自己人”名单,再给第二至第七被告。但各被告却没向署方申报利益冲突。
6名被告曾向首被告发应征者资料
除了第六被告外,共有6名被告曾向首被告发送应征者的资料,其中第三被告在讯息提及“帮忙帮忙”、“麻烦射住”、“帮手关照住”等字句,亦有被告在讯息指出:“两个都系自己友”及“好紧张,人情分搭够,有60几分”等。
第三被告曾称即系无人事已肥咗
面试后,首被告曾对第三被告说:“今日果两个OK但低分”,第三被告则回应:“好事啊,即系无人事已肥咗啦”。第八被告则在发送资料时表示:“2个都是自己友,帮帮忙”,首被告回复表示:“OK”的表情符号。
案件编号:DCCC105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