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面试优待“自己人”应征者  7名小贩管理主任行为失当罪成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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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时任食环署小贩管理主任涉于2019年助理小贩管理主任招聘中,以上调面试分数的手法优待部分被指为“自己人”的应征者,被廉署控以1项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其中一名被告早前承认控罪,并转任控方证人,另外7名被告则否认控罪受审。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香淑娴今(30日)指各被告的行为是要给予指定的应征者优惠待遇,明显构成不公,遂裁定7名被告罪成。法官把案件押后至5月26日作求情,以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期间各被告续准保释,新增一项须定时到警署报到的保释条件。

8名被告:罗世华(60 岁)、李达钊(61 岁)、戴焯辉(59 岁)、易锦添(61 岁)、麦伟忠(59 岁)、邓永平(64 岁)、黄伟雄(59 岁)及陈江松(64 岁)。首被告、第五被告和第七被告案发时为署理首席小贩管理主任,余下5名被告为首席小贩管理主任。首被告罗世华认罪,其余7人则否认控罪受审。

控罪指,他们于 2019 年 7 月 11 日至 8 月 20 日期间,在香港,一起并与其他人士串谋,使各被告及上述招聘遴选小组其他成员,身为公职人员,即食物环境卫生署职员,在担任公职期间或有关情况下,无合理辩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当行为,即在他们之间传阅某些将会出席招聘遴选面试应征者的面试时间表,使他们得以优待该些应征者,以致未有完全遵从政府订立的公务员聘任政策的原则招聘。

控方案情指,2019年2月,食环署就招募助理小贩设立多个遴选委员会。首7名被告均是遴选委员会的委员,但并未有就此向署方申报利益冲突。部份应征者或其亲友向被告发送有关应征者个人资讯的WhatsApp讯息,然后再由各被告把资料转发资料予首被告,并由首被告制作“自己人”名单,再给第二至第七被告。

除了第六被告外,共有6名被告曾向首被告发送应征者的资料,其中第三被告有在讯息中提及“帮忙帮忙”、“麻烦射住”、“帮手关照住”等的字句,亦有被告在讯息中指出“两个都系自己友”及“好紧张,人情分搭够,有60几分”等。

第二被告李达钊。(资料图片)

法官指被告没有以公开公平及竞争方式聘任最佳人才 是明显的失当行为

香官在判词中指出,各身为遴选委员会委员的被告必然知悉须遵从聘任工作指引,但各人仍在面试前传阅特定应征者的名单,目的是给予该些应征者优惠待遇,明显构成不公,也没有以公开公平及竞争方式聘任最佳人才,是明显的失当行为。

香官续指,虽然第八被告陈江松涉案时没有担当遴选委员会委员,但是他有多次作为委员的经验,应该知道如果与应征者认识,委员需要避席,亦必然知道聘请公务员需以公平的方式进行,但是却违反聘任工作指引,给予特定应征者优惠待遇,明显构成不公。

判词中指出,被告们的行为违背了公众利益赋予他们的职务和责任,若然他们做出违反职位操守的行为,会损害公众期望、对食环的公信力及形象有重大的不良影响,亦增加聘用组的工作量,在金钱上浪费公共资源,斥个被告的行为是严重,并非微不足道。

指多名被告在同一时期发送面试者的资料予首被告 绝非出于巧合

香官在判词中提及,被告人给予应征者优惠待遇的意图,可以从他们的WhatsApp对话中可见,例如被告曾在同一时期发送面试者的资料给首被告,反映他们这个行为绝非出于巧合。

香官续指,综观各被告的行为,充分证明被告之间有协议,目的是给予应征者优惠待遇,意图分别作出协议行为,故裁定各被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成立。

廉署发言人回应指,因应本案发现的情况,廉署已检视食环署相关工作程序,并提出防贪建议,以杜绝不当行为。廉署一直与食环署保持紧密联系,定期为其各级人员提供诚信培训,持续提升他们对《防止贿赂条例》及公职人员行为不当的认识。

案件编号:DCCC105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