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管理主任涉招聘自己人 首被告闻不成文规定 须聘职员亲友
食环署8名小贩管理主任,涉嫌在署方招聘时串谋优待36名“自己人”,被控串谋行为失当罪,其中7名不认罪被告的案件,今(21日)在区域法院开审。控方开案陈词指,已认罪的首被告会转作控方证人,他指不时听闻招聘助理小贩管理主任职位时,有不成文规定,会聘请现职或退休职员的亲友。首被告被安排处理相关资料后,开始收到各被告交来的应征者资料,其中一名被告更提他做表作记录。证人不久后果然收到更多应征者资料;他最后制成了11份名单,分发给各名有份进行面试的被告。
首被告已认罪并会在审讯中作供
8 名被告:罗世华(61岁)、李达钊(62岁)、戴焯辉(60岁)、易锦添(62岁)、麦伟忠(60岁)、邓永平(65岁)、黄伟雄(60岁)及陈江松(65岁),首被告、第五被告和第七被告案发时为署理首席小贩管理主任,余下5名被告为首席小贩管理主任。首被告罗世华昨认罪,其余7人否认控罪受审,而首被告将会在审讯中作供。
第八被告退休前休假未成为遴选会成员
控方读出第二至第八被告的开案陈词,指食环署于2019年招聘助理小贩管理主任。首七被告获派加入招聘工作遴选委员会成员,第八被告在2019年8月开始退休前休假,故没有成为成员。
控方指,首被告不时听到其他同事提到,招聘该职位有一个不成文规定,会聘请现职或退休食环署职员的亲属或朋友。
第三被告建议做表作记录
面试开始前,第八被告和一名已退休的首席小贩管理主任,已向首被告传送应征者的资料。同年7月,第三被告致电首被告,指首被告会陆陆续续收到很多名字及资料,建议首被告:“做个表方便做纪录”。首被告意会到该名单,是要发送给遴选委员会成员,让成员在面试中帮助名单上的应征者,给予他们“人情分”。
首被告制作11份名单
首被告同年7月11日至8月13日期间,收到第二至第八被告传送的多个应征者资料,包括其姓名、面试日子和时间。他共制作11份名单,名单不断更新,共有36名应征者的名字。他并把名单,传送给第二至第七被告。
有女应征者获保咗
根据首被告和第三被告的WhatsApp对话,两人曾讨论面试情况。第三被告引述一名“Country Boy”称,一名女应征者表现不好,主席“话杀”,但“Country Boy”“保咗”,让女应征者合格。
第五被告提醒叫应征者准备好
此外,一名前首席小贩管理主任曾向第四被告传送一名应征者的资料,随后指是:“两个旧同事的仔女,请留意。”第五被告亦曾和一名总小贩管理主任在WhatsApp讨论一名应征者,第五被告提醒叫该应征者要准备好,并表示:“昨日个位有准备”,“比多咗成10分佢”。
食环署及后知悉事件,宣布面试无效,同年11月进行另一轮遴选面试。
案件编号:DCCC 105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