姨丈往内地探亲 涉两度入房非礼姨甥女 辩方指事主大只应能反抗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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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岁港男涉嫌回内地探亲时,在外母惠州的家非礼14岁智力有限的姨甥女,他返港后被捕,但他否认指控,案件今(6日)在区域法院开审。控方案情指被告曾两度入女童房,并摸她的胸及私处,亦有吻她的嘴及乳房。辩方律师质疑女童“健康大只”,应有能力推开身形偏瘦的被告,又指女童母曾向被告索3.6万以销案,女童称她没有参与。暂委法官苏文隆裁定被告表证成立,案件明续。

被告Z.X.(58岁)被控两项猥亵侵犯罪,指他指2023年9月17日,在中国广东惠州某房子里,两度猥亵侵犯14岁女童X。

58岁被告Z.X.否认两项非礼罪,在区域法院受审。(黄浩谦摄)

控方开案陈词指,女童X于2009年在香港出生,被评估为智力有限,其后被诊断有抑郁症。案发时X随家人回内地探望外婆,案发地点为外婆一栋3层半高的楼房,X与母亲、被告及表弟同住外婆家的3楼,被告与X睡不同房间。

指被告两度入房非礼

X指案发当晚她独自在房仰睡,被告入房并坐在她床侧,并伸手入她的睡衣摸其胸部,又吻她的嘴,她尝试反抗不果,之后被告再用手指接触其私处约10多秒,随后离开。

X指约2至5分钟后,被告再入房并趴在她身上,先吻她的嘴,再伸入她的睡衣摸其胸,并揑及吻她一边乳房,更咬她的乳头,X尝试推开被告的头,被告最后离开。

X 随即把事件告诉外婆。被告在2023年10月6日被捕,被告警诫下保持缄默。

X称有推开被告但推不开

女童X被传召作供,她称被告第一次入房时,她有即时推开被告,但被告不肯放开,又称两人当时没有对话,她有叫被告走开,但被告没有反应,X续指:“佢整完我下面就走左,嘴同胸系同时,两至五分钟后再返嚟。”又指被告有用口触碰其胸部及咬住“个胸圆形𠮶个位”,她有即时推开被告的头部反抗,但推不开。

被告曾致电大声叫X不要说谎

X称她有立即告知外婆,舅父看到她哭,向外婆查问后亦得知事件。X称,当晚出发回港前,她去上厕所,发现内裤上有很多血,其后她留院检查时,被告人曾致电她,很大声地要求她不要讲大话及要讲真话。X指被告行为核突,觉得他“好变态”。

辩方质疑X为何未有大叫呼救

辩方盘问时却指X事发时体型“健康大只”,并非瘦削无力,质疑她为何未能推开被告。X指被告很大力,她推不开。辩方质疑X也可大声呼救,X称她有想过,但当时在3楼,不知道家中有没有人。

知母曾向被告索3.6万港元以销案

X又称,她不清楚母亲与被告的关系,亦不知道他们是否有钱银争执,但知道母亲曾就此事向被告索3.6万港元以销案,其母亦曾到警署想销案但不成功,但她全程没有参与。

辩方质疑X口供夸张

辩方中段陈词指X的反抗力度与其身材不成正比,认为若X想反抗,她应有能力做到,又认为X的口供夸张,把只有1.7米的被告形容有1.8米高,辩方问她被告是否有非礼她时又称不知道。苏官取后裁定被告表证成立。

案件编号:DCCC30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