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付赔偿被申请破产 张健华指将就民事案上诉 破产案押后再讯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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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桥之家前院长张健华被指性侵智障女院友,去年在区域法院被下令须赔偿女事主83.6万元,惟他一直未付款,遭女事主的家人申请破产,案件今(29日)在高等法院聆案官席前处理。张庭上批评,区院民事案的法官用“相信”二字判案,漠视证据,誓言将上诉到底,另表示已存入反对破产誓章。聆案官林泽铭指,即使张继续就该案上诉,亦须支付赔偿金。聆案官把破产案押后至5月12日,在专责处理破产的法官席前再讯。

呈请人为涉案女院友,她由母亲代为入禀,向张健华提出破产呈请。

张被指在康桥之家任院长时,性侵一名中度智障女院友,原被控非礼罪,惟该女院友因无法出庭作供,张获撤控。女院友的母亲后来提出民事索偿,区域法院2024年3月裁定女院友胜诉,张及营办“康桥之家”的康桥护理服务公司,需向女院友一方赔偿约119万,张需付七成即约83.6万元。

而张早前申请上诉及暂缓执行判决,同被法官黄若锋驳回,并下令张支付原告方讼费。

案件编号:HCB 910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