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健华未付赔偿金被申请破产 张指律师“虾我” 案押后至4.29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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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桥之家前院长张健华被指性侵智障女院友,去年在区域法院被下令须赔偿女事主83.6万元,惟他一直未付款,遭女事主的家人申请破产,案件今(4日)在高院聆讯,呈请人要求法庭颁令,张却称因他甚么都不懂,又指律师“虾我”,现在要亲自应讯,聆案官准案押后至4月29日再讯。
呈请人为涉案女院友,她由母亲代为入禀,向张健华提出破产呈请。
张称会就区院案上诉到底
呈请方的代表表示,张没有就破产呈请存入反对誓章,要求法庭即颁令张破产,张称他因为不懂才没有做,又因他不懂指:“律师虾我。”张又透露必然会就区域法院的判决上诉到底。
张获撤非礼罪但需赔约83.6万
张被指在康桥之家任院长时,性侵一名中度智障女院友,原被控非礼罪,惟该女院友因无法出庭作供,张获撤控。女院友的母亲后来提出民事索偿,区域法院2024年3月裁定女院友胜诉,张及营办“康桥之家”的康桥护理服务公司,需向女院友一方赔偿约119万,张需付七成即约83.6万元。
案件编号:HCB 910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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