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入境处去年修订政策违宪 “跨男”申司法覆核求推翻修订
跨性别人士谢浩霖(Henry)早年因未完成由女变男的全套性别重置手术,不获入境处准许将身份证上性别栏改为男性,他2017年向法院提司法覆核,至前年终获终审法院裁定胜诉。入境处去年修订政策,容许已完成阴茎、睪丸或乳房切除手术等的“跨女”和“跨男”,申请更改身份证上性别,但余生须接受血液报告抽查及更改通讯资料后通报等。谢日前(25日)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质疑新政策违反《香港人权法案》和《性别歧视条例》 ,要求法庭推翻处方的修订政策及声明书,及颁令缺乏针对跨性别人士的法律承认机制违反人权。
申请人为谢浩霖(Henry Edward Tse),建议答辩人为人事登记处处长及律政司司长。
入禀状指,入境处在去年4月修订更改身份证性别记项政策及声明书,除了已进行整套性别重置手术的申请人外,已完成以改变性征为目的的手术的跨性别人士,如已切除乳房的“跨男”及已切除阴茎和睪丸的“跨女”,需符合多项要求,入境事务处处长才会按个别情况,考虑是否批准申请。该些要求包括:声明患有或曾患有性别不安、在作出申请前的至少2年内持续以另一性别生活及接受异性荷尔蒙治疗、余生将以另一性别生活、终身接受异性荷尔蒙治疗,以及按处长要求提交血液测试报告以抽查荷尔蒙水平。
申请人质疑 随机抽查血液测试等医疗报告 侵犯申请人的私生活
谢的原生性别为女性,他自2016年成为跨性别人士,因为患有性别焦虑症,谢接受了乳房切除术和荷尔蒙疗法。谢在2023年获判胜诉不久后,被诊断出患有卵巢癌,再切除了卵巢和子宫,已丧失生育能力。由于谢没有增置阴茎,故他在声明书同意提交血液测试报告等条件,并在去年4月成功更改身份证性别为“男”。
申请人谢浩霖去年4月领取男性的新身份证
谢指,在没有任何合理怀疑申请人已犯罪的情况下,随机抽查血液测试等医疗报告不能被视为依法进行,更侵犯申请人的私生活,违反《香港人权法案》,即使相关要求有合理目的,要求在30日通知期内提交医疗报告的规定,实际上削弱了个人享有的缄默权。谢又忧虑,声明书要求申请人同意向“其他机构”披露医疗报告,意味著其医疗纪录或会被提供予任何需核实身份的机构,包括其潜在雇主,可能造成污名化,侵害其私隐权。
申请人亦指 声明书要求更改联络方法的30日内向处长报告 违《性别歧视条例》
至于声明书要求,申请人在更改通讯地址及联络方法的30日内向处长报告,谢指只有跨性别人士被要求报告,否则将面临刑事检控。谢强调,这种持续监察缺乏正当理由,构成不平等待遇,违反《性别歧视条例》。
谢续指,根据终院判决,身份证的性别本身并不赋予持有人任何法律地位,一个人的法定性别是以其出生证明书作为依据,因此目前并没有针对跨性别人士的法律承认机制,若谢身故,其出生和死亡证明书仍会显示他为女性。
谢要求法庭推翻处方的修订政策及声明书,及颁令缺乏针对跨性别人士的法律承认机制违反人权。
案件编号:HCAL100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