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十招|明年4.30禁公众地方管有电子烟 最快27年禁售非薄荷烟
撰文: 胡家欣 李秋玲
出版:更新:
政府提出“控烟十招”措施,相关的修订条例草案今日刊宪,下周三提交到立法会首读。措施提到,禁止在公众地方管有另类烟,即烟弹、加热烟支及草本烟,将于明年4月30日实施。至于禁止管有电子烟机和加热烟机等,则暂未有时间表。
另外,政府拟最快2027年第二季禁售非薄荷烟,并在分销层面引入官方证明书制度;至于禁售薄荷烟,则再视乎社会情况而定。
引入定额罚款处理
政府提出禁止管有另类烟,首阶段明年4月30日生效,拟禁止在公众地方管有另类烟用物质,即烟弹、加热烟支及草本烟。在公众地方吸食另类烟,会视作管有另类烟。
政府会引入定额罚款处理管有少量另类烟,罚款金额为3000元,例如少于5毫升烟油或100支加热烟支、及并非用作商业用途的个案。
禁电子烟机未有时间表
至于另一阶段考虑加强的措施,包括所有埸所禁止管有另类烟,禁止管有电子烟机和加热烟机,则尚未有时间表。
另外,政府提出禁加味传统吸烟产品,第一阶段先禁售非薄荷烟,预计最快在2027年第二季,即完税标签制度全面实施后实施,并在分销层面引入证明书制度,由卫生署发出,以规管供应商分发传统吸烟产品。
有关罪行最高刑罚为第5级罚款,即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至于禁售薄荷烟,则视乎证书制度的成效及社会吸烟情况而定。
无计划禁吸食加味烟
政府续指,现阶段无计划禁止吸食加味传统吸烟产品,及禁止入境旅客携带少量自用加味传统吸烟产品,所以有关措施不会影响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