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诗雅隐瞒行踪案上诉 律师指王的情况:以为系记者咪讲假嘢啰
荣源茶行太子女王诗雅,疫情间出席全国人大代表洪为民生日派对后确诊,之后涉嫌虚报行踪,被裁定4项“明知而向获授权人员或卫生主任提供虚假资料”罪成。王不服定罪,今(2日)在高等法院聆讯。其代表律师指,卫生署等人员致电王时,未表明他们的是授权人士,王在未能确定对方身份下说谎,就如:“我都唔知你系警察,我以为你系记者,咪讲啲假嘢啰。”暂委法官李俊文质疑,觉得查问者没表明身份,便蓄意隐瞒,若这不算违法,是有违立法原意。李官称会于3个月内下判辞。
上诉人王诗雅(38岁),被裁定4项“明知而向获授权人员或卫生主任提供虚假资料”罪成立,指她于2022年1月6至7日间,明知而分别向卫生主任张竹君、获授权人员辛丽芳和赖洁生,提供虚假资料,即她于同月3日晚上,离家前往湾仔餐厅Reserva Ibérica Tapas Bar & Restaurant。
控方证人供称向王诗雅查问时她的不同说法。(详看下图)
王称收到大量自称媒体及卫生署人员来电
王原审时供称,曾在隔离期间主动致电卫生署人员补充资料,惟此期间她收到大量自称媒体及卫生署人员来电,有些人没有表明身份,亦有人假扮其客户致电。王称,当时曾收到自称张竹君医生的人来电,她有向对方查问如何核实身份,惟对方称:“呢年几、两年一路都有帮政府做新闻记招、发布会,你应该系电视都听过我把声。”
担心或是媒体假扮卫生署职员
被问到为何如此关注来电者身份,王解释指:“好多时当我𠮶头同佢地讲完,转个头喺网上面嘅新闻已经出咗街喇。”而且资料曝光的时间,疫情记者会根本还未开始,令王无法分辨当时来电者的身份,到底是卫生署职员,抑或是为媒体假扮卫生署职员盗取资料,于是往来再有人致电,她都会担忧他们的真实身份。
无法确认对方身份下说谎
上诉方指出,当时致电王的获授权人士,既没表明身份,亦没有表明他们是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资料)条例》(599D)下获授权的人,并正行使法例赋予的权力,王在无法肯定对方身份下而作出案中的举动。代表王的律师形容,王的情况是:“即系我都唔知你系警察,我以为你系记者,咪讲啲假嘢啰。”
官质疑辩方解释有违立法原意
李官指,对抗传染病是分秒必争,因其扩散非常快,若个别人士仅因为相关人士没表明身份而蓄意隐瞒,若这不算违法,是有违立法原意。律师即称,保持缄默是私隐权的一部分。
控方回应指,相关人员即使没有表明身份,亦不影响检控,但同意表明身份是更理想的做法。
李官又提到,终审法院昨就林卓廷披露受查人士案,对法律条文的部份诠释,与本案有相似之处希望双方律师研究会否对本案有帮助。
案件编号:HCMA14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