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急症室医生指危急与紧急定义清晰 不忧分级收费惹争拗
撰文: 林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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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前日(25日)公布公营医疗收费改革,其中公立医院除第一类“危殆”及第二类“危急”病人改为免费,其余病人收费加至400元,包括第三类“紧急”病人。对于日后分流病人时会否令争拗变多,医管局新界东医院联网急症科顾问医生郑志雄指,第二、三类病人有清晰定义,认为香港人质素高,了解分流制度运作,病人不会因为二、三类相差400元收费而与前线争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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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管局新界东医院联网急症科顾问医生郑志雄今日(27日)在港台节目《千禧年代》中指,医管局自1999年引入病人分流制度,已沿用多年,中间亦有多次优化,运作已十分成熟,加上分流护士需受过专业训练,毕业生不会担任,亦有定期考核等,相信他们对判断病人情况有足够经验。
至于会否有第三类“紧急”病人因收费而不到医院求医引致延误治疗,郑志雄认为,这类病人有时都不知道本身病情严重程度,又提到这类病人有部份是涉及运动后扭伤、骨折等,相信他们不会因收费增加而不到急症室。
郑志雄认为香港人质素高,了解分流制度运作,有信心病人不会因为二、三类相差400元的收费而与前线争拗。
郑志雄又称,被分到第三类“紧急”的病人,代表他们病情未有生命危险,但仍需尽快获照顾,故医管局已订下30分钟内为九成第三类病人诊症的目标,强调医管局亦重视这类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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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有市民持不同意见,其中听众麦先生在节目表示,强烈反对当局豁免第一、二类病人收费,称“任何人使用急症室就要畀钱”,除非施救无效死亡等特别情况,认为第一、二类病人免费只是徒添麻烦,“系冇意思”。他又认为,假设每年有二、三十万病人属第一、二类病人,涉及收费达到上亿,当局在需要资源下,更应做到“人人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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