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网上湿疹群组卖含类固醇处方产品被捕 卫生署促立即停用
撰文: 吴绰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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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今日(26日)公布联同警方在执法行动中拘捕一名42岁男子。他涉嫌在一个社交媒体平台上的湿疹群组,销售一款含有类固醇药物的处方治疗湿疹外用产品。卫生署提醒,市民如怀疑已购买该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
类固醇药物属处方药物 另两种成分限在注册药房出售
卫生署跟进一宗投诉,在社交媒体平台上一个湿疹群组,购得该名男子售卖的产品样本,并进行化验。政府化验所的检验结果显示,样本含有用于治疗炎症的类固醇药物“丙酸氯倍他索”,及用于治疗真菌感染的“酮康唑”和“咪康唑”。
含有“丙酸氯倍他索”的产品属处方药物,须在医生指示下使用,亦只可凭医生处方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药房出售;含有“酮康唑”及“咪康唑”的外用产品只可在注册药房出售。
3种物质列第1部毒药 怀疑属未经注册药剂制品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样本含有的三种物质为第1部毒药,但产品没有任何标签,怀疑属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卫生署仍在调查中。根据《条例》,所有药剂制品须获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方可合法于市面销售。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或第1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一经定罪,最高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
副作用包括满月脸、皮肤刺激及过敏反应等
署方指,不适当使用类固醇会引致皮肤问题及系统性的副作用,如满月脸、高血压、高血糖、肾上腺机能不全和骨质疏松等。而“酮康唑”及“咪康唑”的副作用包括局部皮肤刺激及过敏反应。
卫生署强烈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使用成分或来历不明的产品。所有已注册的药剂制品于包装上须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未经注册药剂制品的安全、素质及效能均未获保证。
署方提醒,市民如怀疑已购买该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如有疑问或用后感到不适,应征询医护人员的意见。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将产品交予卫生署药物办公室(九龙弥敦道345号永安九龙中心18楼1804-06室)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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