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Y 5IVE被指拖延交付婚戒兼失联 苦主群有33人、涉款17万

撰文: 任葆颖 林子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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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10年的MARY 5IVE婚戒设计中心,近月被指多次拖延出货日期,当顾客要求退款,店方更失去联络。有苦主向《香港01》表示,至今已联络33人,估计涉及金额高达17万元。另有苦主今年3月底举行婚礼,虽已提早半年订购婚戒,不过店方至今仍未发货,亦未有回复。
记者今日(13日)未能成功致电MARY 5IVE,虽然获店方回复讯息,但未有正面回应查询。记者亦根据网页上的营业时间到分店了解,不过店铺已经人去楼空,未有营业。
海关回复查询时称,已接获相关举报及跟进,如发现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的情况,会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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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咀分店人去楼空 3个电话号码均未能接通

近月多名MARY 5IVE订货顾客在社交平台Facebook群组表示,在MARY 5IVE婚戒设计中心订购结婚对戒后,店方借词拖延出货日期,且迟迟未有回复讯息,当顾客要求退款,店方更失去联络。记者今日尝试致电MARY 5IVE在网页列载的3个电话号码,但均未能接通。

翻查资料,MARY 5IVE共有3间分别位于红磡、尖沙咀和澳门的分店,记者根据网页上的营业时间,今日傍晚到尖沙咀分店了解情况,惟店内乌黑灯火,未有开门,只见一名保安长驻店外,门外亦未见结业告示。现场消息指,曾有多名怀疑订货顾客到店查询。

有苦主向《香港01》表示,苦主群有33人,估计涉及金额高达17万元。(受访者提供)

准新郎半年前订货 月底办婚礼惟至今仍未收到货

苦主陈先生(化名)表示将于今年3月底举行婚礼,但订货至今半年仍未收到货。他忆述去年8月透过会展婚展的MARY 5IVE摊位,订购价值约1.3万元的结婚对戒。店方曾指出货期为三四个月、即去年11月中应可取货,惟至到期日仍未发货。陈遂发讯息查问,惟对方“一时有覆,一时无覆”,又称货品仍未送到香港。

今年1月,店方以“物流出现问题”为由,指农历新年后才能发货,不过货未到手,店方又称“货已经到香港,不过啲字有问题,你只戒指尺寸都有问题。”陈先生随即与店方理论,要求退款,但对方随即表示“原来我搞错咗,个对唔系你对戒指,你个对仲未嚟,我哋需要多两个礼拜处理”,不过事隔至今接近一个月,仍未有回音。

陈先生质疑店方不断“搬龙门”,又说透过网上讨论区才得知店方“用同一个理由耍其他客”,他感到非常失望,故不希望继续与店方纠缠,并已买了另一对戒指“顶住档”。他指已向银行递交争议交易的申请。

多名苦主表示未获店方回复讯息,不过记者今午约1时曾向该店查询,则获回复。

网传店方曾向顾客称“暂不营业” 苦主指查询4日未获回复

另一苦主王小姐(化名)表示,今年2月9日在会展婚展MARY 5IVE订购了一对婚戒,即埸以信用卡支付全数8,300元。其后她在网上发现该店劣评如潮,被指利用拖延手法令客人无法于承诺日期取得货品或退款,她感到十分担心,遂查问店方进度,当时成功取得设计图。

不过,其后她在网上讨论区见到店方曾向顾客称“公司暂时不营业”,于是再追问发货进度以及是否即将停业,惟事隔至今4日仍未得到回复。她形容感到愤怒,“结婚已经好多嘢要处理......而家都唔知交唔交到货,钱都系一个问题,但最重要系有个交代。”

她表示,现时与至少33位苦主联络,估计涉及金额高达17万元,他们均表示无法联络店方。

隔咗咁多日都无回复,我都惊间舖系咪要执笠,咁我哋啲货点呢?啲钱又点呢?
苦主王小姐(化名)

原参加明起一连三日婚纱展 晚上名字突然消失

翻查明日起一连三日(14至16日)在会展举行的“香港婚纱展暨海外婚礼博览2025”参展商名单,下午仍见MARY 5IVE榜上有名,但到晚上已不复存在。

苦主陈先生认为,婚展有责任做好把关,慨叹“我系婚展净系买咗只戒指,估唔到咁都奶嘢,最重要嘅嘢都被人利用”。

婚戒两度现瑕疵 澳门苦主要求退货未获回复

一海之隔的澳门分店,也有顾客表示未能成功联络店方。澳门苦主杨小姐(化名)说,去年10月到门店订购一对价值1.2万元的婚戒,原本预计于12月取货,不过她同样在网页看到店家有不少劣评,感到不安,所以要求对方尽快出货,不过遭到拖延。及至今年2月,她终于成功到门市取货,却发现婚戒出现花痕,店方于是应要求换货,并承诺2月底会发货。

她在上周六(8日)到店取货,却再次发现婚戒上的圣经经文将“419”刻错成“418”。她形容事件过份,斥“点解咁都可以刻错?”她质疑店家的货品质素,并要求退款,不过由上周日(9日)至今仍未获回复。

海关:已接获相关举报 正调查是否违《商品说明条例》

海关回复表示已接获举报,现正跟进。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商户接受付款时,意图不供应有关产品、意图供应有重大分别的产品,或没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的时间内供应,即属“不当地接受付款”。

海关需考虑个别事件的实际情况及证据,才能判断个案是否抵触《条例》。每一宗个案的情况皆有其独特性,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