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院4月起网上直播法庭程序 不包括国安及受高度政治关注案件
司法机构今日(11日)宣布,将于今年4月1日推行为期两年的先导计划,现场直播终审法院实质上诉案件的法庭程序,冀增加法庭程序的透明度,及加强公众对司法程序的信心。
不过,直播不包括与国家安全有关的诉讼、备受瞩目的公共秩序案件或受高度政治关注的案件。司法机构解释,目的是“维持在法庭内的应有行为举止,避免对诉讼人和律师造成过大压力,以及维护司法公正和公义。”
司法机构强调,在维护司法公义这个凌驾性考虑因素的大前提下,在法院大楼外现场直播司法程序可增加法庭程序的透明度,及加强公众对司法程序的信心。
直播安排不包括国安案 司法机构:维护司法公正和公义
司法机构去年就终审法院4宗选定案件,在网站试行现场直播法庭程序,以测试技术可行性、后勤和运作方面的细节。 司法机构已就试行直播进行检讨,并计划现场直播终审法院所有实质上诉案件,惟以下类别案件除外:
.须保障儿童或精神不健全的成年人的权益、维护私隐、商业秘密或商业机密等的案件
.与国家安全有关的诉讼、备受瞩目的公共秩序案件或受高度政治关注的案件
司法机构解释,上述安排旨在维持在法庭内的应有行为举止,避免对诉讼人和律师造成过大压力,以及维护司法公正和公义。司法机构指,除非终审法院另有指示,这些案件的聆讯仍会向公众开放,公众人士仍可如以往亲身出席聆讯。
首两案4.1及4.7进行聆讯 实施数码版权管理机制措施禁录制
首两宗作现场直播的终审法院案件将于今年4月1日和7日进行聆讯。公众可透过终审法院网站观看现场直播,案件的核心书面资料将于聆讯前上载至终审法院网站。网上直播的相关资讯会在该法庭程序临近时,在终审法院及司法机构网站上公布。
公众人士(包括传媒)不得录制或使用现场直播片段作任何用途。司法机构会实施一般应用于串流平台的数码版权管理机制措施,以防止未经授权对直播内容进行录制、截屏及非法发布。
网上直播结束后,相关法庭程序的视频会上载至终审法院网站,并在聆讯日之后保存一个月,提供弹性以方便重看。
料立会月底通过《法院(遥距聆讯)条例草案》
立法会预期于3月下旬恢复二读辩论《法院(遥距聆讯)条例草案》,当条例通过后,有关未经授权纪录和发布法律程序的罪行的条文,将适用于先导计划期间就终审法院聆讯进行的现场直播。
在先导计划下,司法机构将会透过自家平台进行现场直播,取代之前4次试行直播的外判安排,目的是确保以最具成本效益的方式使用公共资源。司法机构完成先导计划后会进行检讨,并拟订在法院大楼外现场直播法庭程序的长远安排。